總書記蘇林:不要讓精簡機構的聲明在實際中產生額外的請-給層級

11月4日下午,在國會進行分組討論之前,總書記蘇林就提交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文件草案中的一些新點進行了交流,並指出了重要方向。

總書記蘇林強調,今天國會代表的發言不僅是個人意見;他們是選民的代表;是生活、經濟-社會、國防-安全實踐的聲音;是立法者的聲音。

總書記希望每一個貢獻的意見都能直接觸及體制和國家權力執行方式的最根本問題。

總書記:絕對不能讓三層“互相推卸責任”讓人民四處奔波

在啟發一些關於體制和法律的意見內容時,總書記建議代表們集中說明為什麼有些法律、法令、通知頒佈得非常細緻、很厚,但基層幹部不敢執行;企業手忙腳亂、四處應付;人民困惑、來回奔波。

哪些地方重疊,哪些地方各部委理解不同,哪些地方授權卻讓人承擔超出他們控制能力的責任。

總書記明確指出,必須朝著“易記、易懂、易執行”的法律體系方向努力。法律中的文字必須簡潔、明確,不設陷阱,不留下濫用或逃避的空間。

頒佈的政策必須能衡量影響,控制風險,特別是要創造便利,而不是增加手續。

“一部好的法律不是寫得好的法律,而是能融入生活的法律。在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文件中需要補充、調整哪些方向。我們必須直說以便直改”,總書記指出。

關於建設和完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書記非常希望代表的意見集中於問題:是否已經做得足夠讓每一個權力都在法律框架內受到約束,運行正確權限、正確目的、正確人民利益?

還有哪些空白讓人民覺得“想就可以,不想就算了”?還有哪些情況讓人民必須“請求”那些本應他們“享受”的東西?如果還沒有完整的答案,那正是法治國家不完善的地方。

“我們建設法治國家是建設一個強大但不濫權的國家;有紀律但不遠離人民。行動堅決但仍人文、有說服力、有對話。這樣的方向需要在文件中明確…”,總書記補充道。

關於分級、分權和組織架構,必須回答兩個問題:分什麼級,給誰,伴隨什麼條件,以及責任、檢查、監督機制將如何。

總書記建議代表們直接對這方面內容提出意見。哪裡下級能比上級更快決定、更貼近人民,就必須大膽授權。但授權不是“推事下去”、“推風險下去”。

授權必須伴隨資源、人力、工具和法律安全區,讓幹部敢於做、敢於為共同利益承擔責任,而不是無辜地承擔個人責任。

關於地方兩級政府模式,總書記希望代表們具體提出意見,兩級模式必須如何設計,以便人民不遠離政府,公共服務不中斷?不要讓精簡機構的聲明在實際中產生額外的請-給層級。

同時,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基層政府必須有什麼權力,必須有什麼資源來承擔基層發展建設的任務。為這項任務的法律框架增加什麼。

“此外是三級政府之間的關係:中央、省/市、基層。三級必須是一個整體,運行順暢,分擔責任並相互支持。

絕對不能讓三層“互相推卸責任”讓人民四處奔波”,總書記補充並建議代表們仔細對這些內容提出意見。

總書記蘇林:不要讓精簡機構的聲明在實際中產生額外的請-給層級

必須設計機制讓人民有實質性的發言權,有實質性的監督權

關於黨、國家、祖國陣線、各團體和人民之間的有機緊密關係,總書記希望代表們補充什麼機制讓黨絕對、全面領導但不替代、不包辦、不放鬆;政府依法管理、運行,敢於承擔個人責任;祖國陣線和各政治-社會團體真正成為黨、國家與人民之間的可靠橋梁。

人民不僅是享受對象,而且是參與、監督、反饋、陪伴的主體。

如果說“以人民為中心”,必須設計機制讓人民有實質性的發言權,有實質性的監督權,有實質性參與問題的機會。

關於黨在法律體系和實際運行中的領導、執政作用,總書記認為提交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的文件不能只泛泛地說“加強黨的領導”。

據總書記,我們必須更清楚地說明黨領導以確保每一個政策、每一部法律都真正服務人民、發展國家、維護獨立、主權、領土完整、保持政治-社會穩定;維護全民族大團結。

黨領導以反對部門本位思維、地方本位、利益集團、消極、腐敗、浪費。黨領導以保護敢於想、敢於做、敢於為共同利益承擔責任的人。

總書記希望代表們提出意見,文件中是否已經充分提到這些,是否清楚,是否觸及仍存在的弱點。

關於更新思維、更新做法、更新以建設和為民為導向的國家治理精神,總書記建議代表們以精神閱讀文件:還有哪些點仍保留舊思維、舊說法、舊做法?還有哪些點仍保持請-給式的管理習慣,而國家本應扮演建設者、服務人民和企業的角色?

此外,需要更明確地肯定未來階段的國家治理模式。基於透明法律、可靠數據、現代數字基礎設施、精簡機構、廉潔幹部、紀律與服務並重的治理。這樣的治理是建設發展型治理,不是請-給式治理。

總書記建議代表們從自己負責的行業、地方、領域貢獻具體例子,哪裡還有繁瑣手續讓企業灰心;哪裡人民因多次奔波而無法解決問題而憤怒;哪裡還有“跑機制”。

“我們直說,不迴避。只有直面才能改正那些存在、限制”,總書記補充道。

關於新點、突破點,總書記表示文件小組已提出18個新點、突破點。

他建議代表們回答兩個問題。

第一,這18個新點是否足夠高度?還有哪些點仍處於“主張”、“方向”、“將研究”的水平,而社會正要求具體答案、清晰路線、明確責任人?

第二,還有哪些問題在文件中沒有被恰當命名?還有哪些瓶頸如果不現在解開,未來五年我們將付出更高代價?請直說、說全、說清楚那些點、那些發現。

據總書記,黨代會文件是根本文件。如果從這裡就弄清楚,以後制度化、立法、組織執行過程將更順利、更統一、更少困惑。

反之,如果文件還泛泛、不完善,當納入法律時會產生不同理解、不同做法,甚至“運用”為個人理解。這樣,受損失最大的正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