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uổi Trẻ Online》上的文章“許多謀殺案因唱卡拉OK噪音大,如何阻止?”收到了大量讀者的意見,表達了不滿。
應該交給地方沒收製造噪音的設備,罰款2000萬越南盾就“立刻害怕”
有讀者寫道:“他們大聲喊叫,折磨休息的人和學習的兒童。為什麼職能部門不能派人到受折磨的地方去處理?”
這位讀者認為,處理遲緩間接導致了因卡拉OK引發的衝突、鬥毆甚至謀殺案。
許多讀者也認為當前罰款太輕,不足以威懾,而處罰程序還繁瑣。
有讀者建議授權地方在居民反映且實際有違規時立即沒收設備。
讀者Kgb分析:“法律有但程序複雜,罰款不夠嚴厲。如果從18點到8點唱歌就沒收物品並罰款2000萬越南盾,就會立刻害怕。如果想唱,就在8點後大家都去上班時去隔音室唱。如果噪音漏出外面,仍然會被沒收物品並罰款,就立刻解決了。”
“我家剛生了嬰兒,請組長提醒他們反而唱得更響。我剛生完,有嬰兒也受不了。應該有規定,唱歌必須有隔音,但10點後才提醒不合理”,讀者Ngọc講述。
讀者Trần Thanh Tùng也憤怒地認為,在自己家裡唱卡拉OK不影響別人就可以,但拿著擴音器直接對著鄰居家喊叫,誰能受得了?
“這個問題說了很多但沒有變化。從擁擠的出租屋到獨立住戶,一喝酒就唱歌,不管周圍的出租屋和鄰居怎麼樣。處罰規定還輕,執行規定的人還很少關心”,讀者Trần Thanh Tùng補充寫道。
只允許在文化館、音樂場所唱卡拉OK?
除了不滿,讀者提出了許多具體建議,從規定時間、沒收物品到完全禁止在居民區唱卡拉OK。
讀者Lan Lê建議21點後,如果有人還製造噪音,必須行政罰款1000萬越南盾,再犯沒收設備並強制公益勞動一個月。
甚至,另一位讀者還表達了希望在某些情況下對唱卡拉OK噪音大的行為規定刑事處理,可以歸類為“擾亂公共秩序罪”。
“只有這樣,才能鼓勵人們文明唱卡拉OK,並自行在家設計隔音室。因為現在在家設計隔音室的成本很便宜,誰都能做到”,這位讀者提出意見。
一些意見傾向於更根本的解決方案,如讀者Lão Nông Miệt Thứ認為需要從根源管理,將大功率擴音器納入有條件買賣的商品組,只許可給文化館、音樂場所。
同時,應該利用村、鄉文化館,讓居民有合法唱歌的地方,避免在居民區唱歌。
許多其他人建議為職能部門配備聲級計,以便現場處理,避免“難以測量分貝所以無法罰款”的情況。
有讀者強調:“不能讓噪音持續到22點。必須規定最大聲級並嚴厲罰款。”
不少意見同意,只有沒收設備並追究基層政府責任,這種情況才會減少。“哪個坊發生因卡拉OK引發的衝突或謀殺案,該坊領導必須負責”,讀者Sỹ Hoàng直言建議。
此外,還有調和的聲音,如讀者Anh Minh:“禁止不合理。卡拉OK是好的娛樂形式,重要的是唱歌者的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