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河內和胡志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將使用清潔能源

該決定由政府副總理陳洪河簽署,明確了2026年至2030年階段的目標,即控制、阻止並逐步克服和改善重點經濟區域的空氣汙染狀況,重點解決河內、胡志明市及鄰近省份的空氣汙染問題。

到2030年,全國範圍內的空氣質量逐步得到控制和改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系統將同步完善,滿足逐步提高綠色交通和公共交通比例的方向;公共交通系統將投資、升級,並轉向使用清潔能源、綠色能源、環保能源…

因此,全國範圍內所有高排放源,包括水泥、熱電、煉鋼、鍋爐等高風險空氣汙染的生產類型,將受到嚴格管理和控制,並逐步制定減排路線圖。

所有參與道路運輸的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摩托車)將根據國家關於道路運輸車輛排放的標準和技術規範路線圖進行管理和控制。

對於河內和胡志明市,到2030年,100%的公共交通車輛將使用清潔能源、綠色能源、環保能源;制定並實施鼓勵和支持貨運和客運車輛(如快遞員)轉向使用清潔、綠色能源的政策。

停止不規範的露天垃圾和農業副產品焚燒;力爭100%的田間種植副產品(稻草、稻稈等)通過適當措施進行再利用和回收;100%的宗教場所採取措施減少焚燒紙錢產生的灰塵和排放。

力爭到2030年,全國建成1200座綠色建築。其中,河內至少有200座,胡志明市至少有500座。投資、升級、完善基礎設施,並應用科學、技術、人工智能和數字化轉型於排放源和空氣質量的監測、監督、預測和預警。

該計劃提出了9項主要任務和解決方案,包括:完善控制和空氣質量管理的政策法律體系;研究、應用和轉讓技術;控制和減少工業活動產生的排放源。

管理交通活動產生的排放,加強公共交通系統,並轉向綠色、環保交通;管理建築活動,加強公共區域和集中居民區的衛生,建設智慧城市景觀,並有助於改善空氣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