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分類主要是完成任務良好,意義不大
11月24日,國家銀行舉辦了“根據中央第366號決定,在國家銀行革新檢查、評估、分類集體和個人質量工作”的座談會。
在活動上發言時,內務部公務員和職員局局長阮光勇表示,內務部已向政府建議提交國會通過《幹部和公務員法》,並於2025年7月1日生效。
該法律的一個值得注意的新點是,對幹部和公務員的跟蹤、評估和分類是經常性和連續性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只在年底進行評估。
“每年年底,每位公務員寫一份自我檢查報告,通常自認為任務完成良好或出色。多年跟蹤結果顯示,大多數公務員都完成任務良好,而未完成任務的主要原因是受到紀律處分。
因此,公務員的評估和分類主要是完成任務良好,意義不大。因此,內務部建議根據KPI評估公務員質量。”阮光勇說。
公務員評估結果將作為合理待遇的基礎
阮光勇分析說,評估的目標是根據等級分類,區分高效工作者、低效工作者、工作多的人和少的人。
目前公務員分類包括專員、高級專員和特級專員。但實際上存在特級專員做高級專員工作,高級專員做特級專員工作的情況。因此,KPI評估方法將根據職位分類,明確產出成果。
關於公務員評估,阮光勇透露,內務部已向政府提交了關於使用KPI評估和分類公務員及行政機構的法令草案。未來將不僅對個人進行評估,還將對機構、組織和單位進行評估。
集體評估是為了評估領導人的表現。領導人的評估等級不能高於其單位的評估等級,例如,如果單位被評為任務完成良好,領導人就不能被評為任務完成出色。
對於個人評估,內務部建議設計與任務相關的產出清單。從這些任務出發,各單位必須列出具體任務及其工作產出,並輸入評估軟件。誰工作快、誰工作慢、工作質量和效率如何,都將在系統中留下記錄。
“評估結果將作為合理待遇的基礎。內務部建議未來評估結果將作為支付額外收入和獎金的依據。
根據規定,幹部和公務員可從工資總額的10%中獲得獎金。長期以來,年底通常平均分配給單位內的公務員。但我們建議獎金必須與公務員質量評估結果掛鉤。這樣,工作多、效率高的人才有動力。”阮光勇強調。
在座談會上發言時,國家銀行副行長段泰山表示,8月30日,中央委員會頒佈了關於政治體系中集體和個人檢查、評估和分類質量的第366號規定。
為有效實施第366號規定,國家銀行正在開發評估軟件——一個幫助數字化任務數據、跟蹤進度、彙總報告和支持預測人力資源需求的工具。投入運行後,該系統將創建統一的數據基礎,服務於運營和監控,逐步形成中央銀行現代人力資源管理模式。
國家銀行領導確定,革新評估工作不僅是管理技術的改變,也是公務文化的改變。新的評估系統將有助於提高政策執行能力,併成為未來銀行業重要的戰略管理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