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隸屬於廣治省邊防部隊的李和邊防站確認,已與地方政府協調核實並處罰了兩艘漁船,因在海上捕撈海產品時違反規定,航程監控設備失聯超過6小時。
此前11月20日,李和邊防站收到廣治省漁業和漁政檢查局的通知,關於黃登草先生的漁船QB 92453-TS和範文遠先生的漁船QB 92994-TS(均位於廣治省東澤鄉南德村)在海上航程監控設備失聯超過6小時。
具體通過漁船監控系統,漁業和漁政檢查局發現,在10月8日至11月14日的航行中,黃先生的漁船在海上航程監控設備失聯超過6小時,但船主兼船長未按規定報告位置回岸。
類似地,範先生從11月8日15:40至11月9日10:06也失去了航程監控設備的連接信號,但該船未報告位置回岸。
兩位船主均表示,他們因出海捕撈而不知道每6小時按規定向站和岸報告位置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