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主持政府黨委會議,總結第13屆黨代會期間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總理坦率指出,除了取得的成果外,這項工作還存在限制和不足。
一些機構負責人未充分重視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的重要性,導致處理不夠堅決,不夠嚴格。機構內部自查、自發現和處理腐敗的能力較弱。
政府領導評估,行政和公共服務領域的輕微腐敗、騷擾和消極現象未能有效遏制和消除。一些領域的腐敗問題仍然嚴重和複雜,表現形式日益狡猾,引發社會不滿。
一部分幹部和黨員持有“做多錯多,做少錯少,不做不錯”的思想,導致工作敷衍、推諉、迴避,因害怕犯錯而不敢作為。

“腐敗、浪費和消極仍然是威脅黨和制度存亡的風險之一。必須警惕、遏制和消除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不能鬆懈或失去警惕,”總理強調。
未來,總理要求政府黨委繼續將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確定為“生死攸關的任務”。各部門和地方堅決審查法律文件,修改以明確規定負責人在檢查、發現和處理腐敗、消極方面的責任。
規定還需修改,以保護敢於鬥爭、敢於思考、敢於作為、敢於創新的人;最大限度限制“利益集團”的負面影響;從制定政策和法律時就防止腐敗和消極風險的產生。
同時,總理注意徹底追回腐敗和浪費的資產。政府監察部門被指派集中監察敏感領域,以及涉及腐敗和消極的輿論較多領域。有犯罪跡象的案件需立即移交調查機構。各單位應大力應用科學技術,推動數字化轉型,加強分級和授權,消除“請託”機制。
“採取堅決措施整頓和處理幹部和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中工作敷衍、迴避、推諉、因害怕犯錯而不敢作為的情況,”總理表示,並強調創造條件讓人民直接舉報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
虧損項目、長期積壓的重要能源項目、強制性銀行轉讓、SCB銀行需徹底處理。政府黨委繼續建議有權限的部門處理近3000個積壓和長期項目。

評估腐敗和消極為“內敵”,總理明確指出這是一場長期、困難、複雜且非常敏感的鬥爭。必須始終保持清醒頭腦,保持熱情的心、冷靜的頭腦、革命精神、進攻姿態,形成運動、趨勢,提高每個集體和個人的責任感和努力,形成綜合力量和高政治決心,以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政府領導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