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胡志明市建設廳發送給建設部、越南公路局、第四公路管理區和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的公文內容,關於拆除胡志明市轄區內51號國道上的收費站。
據胡志明市建設廳稱,經過巴地-頭頓省(現為胡志明市)的51號國道路段已根據財政部關於公路交通基礎設施資產轉移的第1439號決定,從建設部轉移至巴地-頭頓省人民委員會(現為胡志明市)管理。
然而,目前51號國道上仍存在一個公路收費站(T3收費站),位於km56+393處,尚未拆除。根據越南公路局2025年10月12日的公文,51號國道T3收費站已於2023年1月13日停止收費。
通過管理工作,胡志明市建設廳發現51號國道上的T3收費站已無運營功能,但仍存在站房、分流島、支柱基礎、標誌牌及輔助設施。
這個已無作用的收費站的存在正在引發交通衝突、遮擋視線、縮小路面,並存在極高的交通事故風險,尤其是在年底出行和貨物運輸需求增加時。
因此,為確保交通安全,保護民眾在通過51號國道T3公路收費站區域時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胡志明市建設廳建議建設部、越南公路局指導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和第四公路管理區在2025年12月15日前緊急拆除收費站。
值得注意的是,在發送給建設部及相關單位的公文中,胡志明市建設廳領導明確指出:在上述時間之後,如果51號國道上的T3公路收費站仍未由責任單位組織拆除,恢復路面供車輛通行,胡志明市建設廳將不得不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合作,組織拆除收費站,以確保該區域的交通安全(預計實施時間在2025年12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