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豐芽鄉人民委員會表示,自10月初以來,政府已通知要求居民圈養牲畜。然而,這種情況仍反覆發生,導致鄉政府不得不組織夜間巡邏隊,發現並扣押了許多散養的牛。隨後,牲畜被帶到圈養區,主人必須前來認領並簽署處罰記錄。

鄉檢查小組表示,自由放牧情況已持續多年,牲畜經常在道路和公共區域活動,影響城市美觀和遊客安全。豐芽每年接待近百萬遊客,但由於牛在道路上活動,已發生多起交通事故。

根據第144/2021號法令,在公共場所散養寵物的行為將被處以30萬至50萬越南盾的罰款。此外,飼養動物阻礙交通或對他人造成危險也將受到類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