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晚,公安部通報稱,12月7日,公安部安全調查機構已發佈刑事案件的調查結論,建議起訴涉嫌製作、儲存、傳播或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材料、物品的案件,並將檔案移交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建議起訴以下嫌疑人:
黎中科(54歲,籍貫清化,越南國籍,出境前居住地:河內市棟多郡廊街)。
杜文雅(48歲,籍貫嘉萊,越南國籍,居住地:嘉萊省綏福東鄉)。
黃寶德(41歲,籍貫胡志明市,越南國籍,居住地:胡志明市翁陵橋郡陳興道街)。
範光善(38歲,籍貫興安,越南國籍,居住地:河內市烏市椰坊安宅街)。
所有四名嫌疑人均被建議起訴,罪名是製作、儲存、傳播、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材料,根據刑法第117條規定。
同日晚上,公安部還通報稱,12月8日,安全調查機構已發佈刑事案件的調查結論,並將檔案移交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建議起訴嫌疑人阮文臺(56歲,籍貫興安,越南國籍,出境前居住地:河內市白梅坊白科集體區Z8),罪名是製作、儲存、傳播、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材料,根據刑法第117條規定。

公安部安全調查機構建議民眾提高警惕,不要參與協助、煽動、藏匿嫌疑人黎中科、阮文臺實施犯罪行為或逃避追捕。
任何協助、煽動、藏匿嫌疑人黎中科的行為,將根據性質和程度依法處理。
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已發佈起訴書,起訴嫌疑人黎中科,罪名是製作、儲存、傳播、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材料。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發佈起訴書,起訴嫌疑人阮文臺,罪名是製作、儲存、傳播、宣傳旨在反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信息、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