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第十屆人民議會於12月10日舉行的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支持本市特殊困難幼兒、中小學生和繼續教育學員的專項政策決議。
該政策自2025-2026學年開始實施,並從2026年1月1日起支付。
根據決議,受益政策的兒童群體包括父母雙亡或單親孤兒且被另一方遺棄的兒童;與祖父母或撫養人生活但這些人已去世的兒童;殘疾學生;以及根據當地貧困標準屬於貧困或接近貧困家庭的學生。
決議規定了四個主要支持組。首先,兒童的午餐將根據各教育機構的實際支出獲得支持,每天最高40,000越南盾。
此外,城市支持服務費用和教育支持活動,如半日托、衛生、共用學習用品或教學組織服務。
支持水平基於實際成本,但不超過決議附錄中規定的上限。
課外教育計劃、體驗活動、技能培訓或學校教學計劃內容,如果符合各年級需求,也將獲得預算支持。
另一項重要內容是支持購買學生服裝的費用。幼兒每年獲得300,000越南盾支持;小學生400,000越南盾;初中生450,000越南盾;高中生500,000越南盾。
在2025-2026學年,胡志明市將實施上述水平的50%支持。
決議明確指出,只有在學校組織相應內容時,支持款項才會支付。
資金來源由胡志明市預算根據現行分級確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