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書記處表示,近期政治體系組織機構的精簡安排取得了許多重要成果。
除了已取得的成果外,仍有一些問題需要整頓和克服,如文件發佈和會議過多。各級、各部門、組織、機構、地方之間的協調尚未完全順暢和緊密。
為了整頓和克服這些限制,書記處要求各級黨委、機構、地方集中精力做好一些內容。
每年行政文件數量比前一年至少精簡15%
關於文件發佈,書記處要求集中革新,提高文件發佈工作質量,朝著簡化和縮短方向,整合文件發佈中的流程和程序。
不得發佈屬於單獨權限的文件來代替屬於組織、機構、地方、單位共同權限的文件。
整合一些相關必要規定為通用規定;將跨部門相似內容整合為一份聯合文件(部委、部門),以指導和組織實施,避免給基層、企業和民眾帶來困難。
書記處還要求僅在確實需要規定、指導、組織實施時才發佈文件,不得發佈重複上級文件內容的文件。
每年,各組織、機構、地方、單位實現行政文件數量比前一年至少精簡15%。
關於組織會議,書記處要求每年,在工作計劃基礎上,各級黨委、黨組織、機構、地方、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會議組織計劃。
其中,直接會議數量不超過總會議數量的40%,線上會議數量不少於總會議數量的60%。如果並非真正必要或內容已有詳細指導文件,不得組織會議。
各級不得重新組織已通過直播、線上形式傳達到基層的會議。徹底實施節約,反對會議組織中的浪費,不得超出會議服務經費定額;每年精簡10%的會議數量。
各級黨委、黨組織、政府、團體加強協調本級別、部門、單位的會議組織,避免重複、超負荷,集中在年初或年末。
省級每年組織不超過2次全省規模的會議,鄉級每年組織不超過3次全鄉規模的會議。
組織會議時需明確規模和參與人員,代表數量;根據會議屬於哪個板塊的原則:黨、政府、民意機構、團體,則邀請該板塊的代表參加。
政治局召集的全國會議,成員包括黨中央委員、省委書記、市委書記、中央直屬黨委第一書記。
其餘會議僅召集屬於會議召集級別管理範圍且與會議內容實施直接相關的成員。
各部委、部門、省、市主持組織的內部性質會議,僅邀請本級別、本部門的代表;不邀請中央代表及其他部門、地方的代表。
專業會議召集負責專業的幹部參加,不邀請與會議領域、專業內容不直接相關的成員。
革新、改進會議方式,朝著簡短、內容明確、集中討論的方向,不重複宣讀已發送的材料。
開幕指導發言不超過10分鐘;領導會議總結髮言總時長不超過50分鐘;討論發言不超過10分鐘。
上級不得違規干預下級工作
書記處要求革新工作方式、協調工作、應用信息技術、數字化轉型。
其中,各機構、單位必須經常領導、指導審查、完善功能、任務、權限、責任,提高政治體系組織機構在精簡後的運作效率。
廢除不再適合的行政流程和程序,以簡化、減輕下級負擔。
徹底克服重疊、重複、推諉、迴避給機構、單位、企業和民眾帶來困難的情況。
已分級、分權的內容需進行評估和明確標準化。下級在獲得分級、分權後必須自行負責組織實施任務。
按照“一項工作只分配給一個牽頭單位解決”的原則分配任務。按照“明確人員、明確工作、明確時間、明確責任、明確權限、明確成果”的方針處理。
上級不得違規干預下級工作。下級必須主動解決屬於已分級權限的工作;不得推諉、迴避、依賴,向上級請示按規定屬於權限且非超出權限的困難、障礙的工作內容。
書記處要求提高負責人的自主決策和自負責任意識。每年通過領導、指導實施此結論的結果,對負責人進行評估和分類。
書記處要求每年、定期每6個月、季度,各省、市委、中央直屬黨委向書記處報告此結論的實施情況。
集中關注減少發佈文件數量、會議數量、會議次數、組織、機構、地方、單位應用信息技術、數字化轉型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