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慶和省審計廳於2025年11月28日發佈了第14、15、16、17號審計結論,對省內存在困難、障礙和長期積壓的投資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
對於審計結論中提到的54個項目,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要求財政廳、農業與環境廳、建設廳以及相關機構、單位和地方主動審查並彙總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障礙。
各單位需及時向省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向751指導委員會報告超出權限的事項;同時主動向省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徹底解決屬於省權限範圍內的事項,確保遵守法律規定。
省稅務局牽頭,與財政廳、農業與環境廳合作,根據上述4項審計結論的內容和建議,審查和檢查項目實施過程中投資者對國家履行財務義務的情況。
對於以下項目:高層公寓和出租辦公樓綜合體、福同住宅區、園才生態住宅區、福隆-永長住宅區、良地生態別墅和旅遊區-A區:由財政廳牽頭,與省審計廳及相關廳、局、部門合作,向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提出建議,發佈文件指導實施解決項目當前面臨的困難和障礙的措施。

對於Mepico-芽莊城市區項目: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建議根據國防部審計結論的建議,由財政廳牽頭,與相關廳、局、部門合作,向省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審查並指導徹底解決屬於省權限範圍內的事項。
對於以下項目:阮善述高中學校、軍隊幹部家庭住宅區、軍隊家庭住宅區ACC-NT:由省審計廳在接到要求時,將檔案移交給國防部。
關於責任處理,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要求內務廳牽頭,與省審計廳合作,向省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確定與審計結論中指出的缺點和違規行為相關的集體和個人的責任。其中,需根據省委的指導,正確執行政治局結論的觀點和主張。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要求上述事項的實施時間必須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