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線》報道“剛剛完成美麗藝術照明,彩虹橋被塗鴉”後,許多讀者對塗鴉行為表示憤怒。據此,在等待驗收完成投入使用期間,胡志明市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已被塗鴉。
然而,根據《青年在線》1月3日中午的記錄,許多潦草的塗鴉繼續出現在彩虹橋橋下區域(朝向胡志明市Sài Gòn坊方向)。這些塗鴉包括許多混亂的字符和多種顏色,汙染了剛剛整修和粉刷的牆面。
此外,這座百年老橋的橋身也出現了許多塗鴉痕跡,破壞了城市美觀。橋上散落著許多生活垃圾,影響了胡志明市中心區域的整體景觀。
根據承包商聯合體向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在施工整修後,連接Xóm Chiếu坊和Sài Gòn坊的彩虹橋已於2025年11月28日啟用了藝術照明系統。
在等待驗收完成投入使用期間,承包商已派遣人員檢查、運行系統,並發現彩虹橋橋墩在Xóm Chiếu坊被塗鴉。
面對上述情況,承包商建議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考慮並支持向地方政府發送文件,以協助加強職能部門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影響項目美觀和運行的破壞行為。

面對上述情況,讀者DNDLinh建議必須增加處罰,如社區服務、清理街道和清除汙穢塗鴉,或選擇行政罰款,對違規者處以2000萬越南盾以上罰款以起到威懾作用。
此外,職能部門需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進行宣傳,就像一些國家所做的那樣。
同樣,讀者Hiền Dương KTS也建議必須從經濟上重罰,讓違規者終身難忘。“像新加坡那樣處罰塗鴉罪,罰款10,000美元並打10下屁股。看看情況是否會平靜下來?”,這位讀者寫道。
讀者郵箱ngoc****@gmail.com認為目前的處罰不足以威懾,需要補充社區服務形式,違規者才會害怕。
“將其納入破壞公共財產罪的刑事框架,強制社區服務”,讀者郵箱ledu****@gmail.com建議。
讀者Hoàng Phái獻策職能部門應嚴肅處理此類犯罪。“抓到這些人後,追查他們的地址,如果有,就讓他們在自己的房子上畫同樣的塗鴉一段時間。如果他們無固定住所,則使用罰款制裁並強制他們在街上進行社區服務,就像發達國家所做的那樣”,這位讀者獻策。
讀者Văn Minh Đô Thị表達了同樣的感受,對來自無文化者的此類塗鴉、汙穢和塗鴉行為感到非常憤怒,這些行為破壞了城市美觀。“建議法律採取強有力的威懾措施,以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這位讀者補充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