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鋪客車因司機無駕照、車輛無年檢被罰款1.04億越南盾

1月4日晚,第六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隊(第六隊)的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處,表示已處理一起客車司機無駕照和年檢的情況。

據稱,當天約14點10分,第六隊交通警察小組在執行商業運輸車輛檢查計劃時,攔停了一輛在芽莊-甘林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臥鋪客車。檢查後,警方發現該車有兩項嚴重違規行為。

交通警察對司機P.V.P.(41歲,居住於廣義省)的“無駕照駕駛車輛”行為立案,將處以1900萬越南盾罰款。司機P.還因“駕駛無年檢車輛”行為被警方立案,將處以500萬越南盾罰款。

此外,車主(組織)也因“將車輛交給不符合駕駛條件的人參與交通”行為被交通警察立案,將處以5800萬越南盾罰款。

警方對車主“使用無年檢車輛參與交通”行為立案,將處以2200萬越南盾罰款,並吊銷牌照兩個月。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為1.04億越南盾,車輛暫扣7天,吊銷牌照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