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林同省人民議會表示已發佈文件,轉交公民杜清安(居住在同奈省)關於1980年發生的謀殺案的申訴。這是為解決這起曾引起輿論震動的奇案長期僵局的最新舉措。
正如《青年在線》所報道,該案發生於1980年7月31日在平順省(現為林同省),受害者為潘氏慶(杜清安先生的親生母親)。40多年來,由於受害者家屬不斷對訴訟決定提出申訴,此案仍無法結案。
在2025年12月15日的公民接待會上,杜清安先生繼續建議省公安和林同省人民檢察院恢復調查上述謀殺案。
杜清安先生提供了新的情節,認為張庭魁多年來偽造文件、改名換姓以逃避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在與林同省人民議會工作時,杜清安先生建議林同省人民檢察院撤銷平順省(舊)公安調查警察機關於2022年1月5日發佈的第02/VPCQCSĐT號停止調查決定。他認為以超過刑事追訴時效為由停止調查是不合理的,需要恢復調查以正確處理罪犯。
關於此案,林同省人民議會常務委員會表示此前已多次將申訴文件轉交職能部門。特別是,2025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察院也發佈了第4568/VKSTC-V2號文件,指導處理杜清安先生的申訴。
根據法律規定,林同省人民議會常務委員會建議省人民檢察院牽頭,配合省公安正式書面答覆杜清安先生所陳述的內容。同時,這些機關必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察院的指導,詳細報告案件的審查和核實過程。
殺人奇案已過時效但無法終結?
正如《青年在線》所報道,1980年7月31日,潘氏慶(舊順海省鹹津縣新明鄉,後為平順省,現為新林同省新明鄉)被殘忍殺害以搶劫黃金。
僅幾天後,調查機關已起訴並拘留當地居民武梯,指控其殺人。在被拘留5個月後,到1980年底,武梯因證據不足被釋放。然而,當時公安機關沒有明確的停止嫌疑人決定。
到2021年,公安機關確定真正的兇手是張庭魁(後改名為黎明山、張池,居住在受害者家附近),他已潛逃40多年。
2022年6月,平順省公安和人民檢察院組織公開向武梯家庭道歉,承認訴訟錯誤。
隨後在2023年10月,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決定,向武梯及其親屬賠償超過19億越南盾的冤案賠償,包括收入損失、精神損害、健康損失以及他在被拘留期間的子女撫養費用。
平順省(舊)公安確認該案已超過刑事追訴時效,因此已發佈決定並通知停止調查潘氏慶被殺案。
受害者潘氏慶的親生兒子杜清安(居住在同奈省)已對這項決定和通知提出申訴。杜清安認為,在潛逃過程中,黎明山有違法行為。
具體來說,張庭魁將姓名從張庭魁改為黎明山,併為子女改姓,為妻子改名,全家以新名字生活,給追捕兇手工作帶來困難。根據杜清安的說法,這正表明該案的兇手不能享受此案中的時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