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和省指導重新發放被洪水沖走的紅本和粉本

1月5日,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已向各縣、鄉人民委員會發出文件,以統一為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居民更換和重新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的流程。

根據指南,因洪水導致證書破損、字跡模糊;在疏散過程中丟失或被洪水沖走的情況,均可考慮更換或重新發放。

居民可直接在鄉級行政服務中心、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提交申請,或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辦理手續。

對於更換損壞的證書,申請材料包括根據政府第151號決議附帶的第18號表格填寫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變更登記申請書;已發放的證書;以及如果居民有重新測量需求,還需提供地塊地籍圖摘錄。

對於補發丟失的證書,居民需提交相應表格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以及如果需重新確定地塊面積和尺寸,還需提供地籍圖摘錄。

據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整個辦理流程和時間將按照新頒佈的內部程序執行,並已調整為適應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以解決障礙,幫助居民在洪水後儘快完善法律文件,穩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