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確認黃阮銀芝女士被公司委託在安江省富國特區岡頭著名娛樂區租房經營餐廳。
2025年10月29日,芝女士遇見並請求義在岡頭娛樂區尋找場地。
義帶領芝女士前往岡頭著名娛樂區的兩棟聯排別墅。隨後,義自稱有能力中介並出租這兩棟聯排別墅,儘管他並非所有者,也未獲得合法所有者的授權。
義編造了名為進的主人的信息,然後偽造了Zalo假消息,提供不真實的圖片和信息來欺騙芝女士。
在此基礎上,義要求並指導芝女士將1.35億越南盾的押金轉入一個以義弟弟名義的銀行賬戶。
收到錢後,義未執行合同簽訂,未交付場地,迴避且未退還承諾的款項。
公安核實並確認這兩棟聯排別墅的合法所有者並非義介紹的名為進的人。
安江省公安建議任何與陳友義相關的受害者聯繫該省調查警察機關(地址:富國特區洋東第一街區4月30日路257號)按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