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已向各縣、鄉人民委員會發送文件,以統一為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居民更換、重新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和附著於土地上的財產所有權證書的流程。
根據指南,因洪水導致證書破損、字跡模糊;在疏散過程中丟失或被洪水沖走的情況均可考慮更換或重新發放。
居民可直接在鄉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提交文件,或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辦理手續。
對於更換損壞的證書,文件包括根據政府第151號決議附帶的第18號表格填寫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財產變更登記申請表;已頒發的證書;以及如果居民有重新測量需求,還需提供地塊地籍圖摘錄。
對於重新發放丟失的證書,居民需提交表格形式的變更登記申請表,以及如果需重新確定地塊面積和尺寸,還需提供地籍圖摘錄。
據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整個辦理順序和時間將按照新頒佈的內部流程執行,並調整為適合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以解決障礙,幫助居民在洪水後儘快完善法律文件,穩定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