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兩個孩子的家庭將優先購買社會住房,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女性將獲得多項支持

1月5日下午,國家主席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國家主席簽署命令,公佈國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13項法律。

多項支持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的政策

其中包括將於2026年7月1日生效的《人口法》。值得注意的是,據衛生部副部長阮氏蓮香表示,該法律與《人口條例》相比有許多新規定,其中包括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措施。

包括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情況,女性勞動者的產假為7個月;男性勞動者在妻子生育時有10個工作日的假期;

對少數民族女性生育提供財政支持。對生育水平低於替代水平的省市女性生育提供財政支持。對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提供財政支持;

根據住房法規定,優先購買、租賃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給擁有兩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人;

其他措施由政府決定。

此外,根據預算平衡能力,在職責和權限範圍內,省級地方政府可以規定高於政府規定的支持水平。

此外,新法律還補充了關於減少出生性別失衡的規定。具體而言,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選擇胎兒性別;禁止通知、透露胎兒性別,除非衛生部長規定用於診斷和治療與性別相關的疾病。

法律還鼓勵將不重男輕女、不選擇出生性別的內容納入社區公約和規定。

同時,規定對通知、透露胎兒性別以進行墮胎行為的人暫停醫療執業,此類暫停醫療執業按照醫療法律的規定執行。

法律還補充了關於適應人口老齡化的規定。其中包括主動為老年做準備,如健康、財務、心理準備;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參與學習,提高知識和技能,以維持身心健康和社會功能;參與支持照顧老年人的活動。

規定照顧老年人,發展多樣化的老年人照顧形式,如自我照顧、家庭和社區照顧等。

正在制定優先購買、租賃購買、租賃社會住房的規定

擁有兩個孩子的家庭將優先購買社會住房,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女性將獲得多項支持

關於根據住房法規定,優先購買、租賃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給擁有兩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規定,衛生部人口司副司長範武黃表示,法律中規定的主要政策具有一般原則性。

關於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政策,黃先生表示,除了框架性、基礎性、長期性的規定外,還有具體規定。其中包括補充根據住房法規定可以購買、租賃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的對象。

他透露,法律中已有非常具體的規定,修改了《住房法》的一些條款。據此,詳細修改了第76條關於享受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對象,以及第77條關於實施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形式。

目前,該部正在建議政府制定衛生部的法令和通知,以指導法律實施。

其中包括與建設部合作,制定修改補充2024年第5號通知的通告,詳細規定《住房法》中關於證明享受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對象和條件的文件樣本。預計在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