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線》報道“剛完成美麗藝術照明,彩虹橋遭塗鴉”後,許多讀者對塗鴉行為表示憤慨。據報道,在等待驗收並投入使用期間,位於胡志明市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已被噴漆和塗鴉。
彩虹橋上多處繼續出現塗鴉
然而,根據《青年在線》1月3日中午的記錄,許多潦草的塗鴉繼續出現在彩虹橋腳下(朝向胡志明市Sài Gòn坊方向)。這些塗鴉包括各種混亂的字符和顏色,汙染了剛經過整修和粉刷的牆面區域。
此外,這座百年老橋的橋身上也出現了許多塗鴉痕跡,破壞了城市美觀。橋上散落著生活垃圾,影響了胡志明市市中心區域的整體景觀。
根據承包商聯合體向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在施工整修後,連接Xóm Chiếu坊和Sài Gòn坊的彩虹橋已於2025年11月28日啟用了藝術照明系統。
在等待驗收並投入使用期間,承包商派遣人員檢查並運行系統,發現位於Xóm Chiếu坊的彩虹橋橋墩被噴漆和塗鴉。
面對上述情況,承包商建議胡志明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管理委員會考慮並支持向地方政府發送文件,以協助加強職能部隊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影響項目美觀和運行的侵害行為。

需要嚴懲並強制塗鴉者進行公益勞動
面對上述情況,讀者DNDLinh建議必須增加公益勞動處罰,如清理街道和清除汙穢塗鴉,或對違規者處以行政罰款,從2000萬越南盾起,以起到威懾作用。
此外,職能部門需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進行宣傳,就像一些國家所做的那樣。
類似地,讀者Hiền Dương KTS也建議必須處以嚴厲的財務處罰,讓違規者終身難忘。“像新加坡那樣處罰塗鴉罪,罰款1萬美元並鞭打10下。看看情況是否會平靜下來?”,這位讀者寫道。
郵箱地址為ngoc****@gmail.com的讀者認為目前的罰款不足以威懾,需要補充公益勞動形式,違規者才會害怕。
“納入破壞公共財產罪的刑事框架,強制進行公益勞動”,郵箱地址為ledu****@gmail.com的讀者建議。
讀者Hoàng Phái獻策職能部門應嚴懲此類犯罪。“抓到這些人後追查他們的地址,如果有,就強制他們在自己家牆上畫同樣的塗鴉一段時間。如果他們沒有住所,則使用罰款制裁並強制他們像發達國家那樣在街上進行公益勞動”,這位讀者獻策。
讀者Văn Minh Đô Thị表達了同樣的感受,對來自無文化者的此類圖像表示非常憤慨,這些汙穢塗鴉破壞了城市美觀面貌。“建議法律採取真正強有力的威懾措施,以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這位讀者補充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