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阿福以5500萬越南盾的價格購買了一輛摩托車。然而,僅使用兩個月後,到2014年9月,當阿福將車停在家門前時,車輛被盜。

巡邏組懷疑摩托車使用假車牌,發現是盜竊車輛

在786B號公路屬於邊求鄉區域的巡邏檢查過程中,西寧省交警局展邦交警站巡邏檢查組由阮泰學上尉擔任組長,發現一名年輕男子駕駛一輛無後視鏡的藍白色摩托車,有使用與車輛不符車牌的嫌疑,因此要求停車檢查。

駕駛者是L.T.P.(40歲,居住在西寧省邊求鄉),聲稱這是以350萬越南盾購買用於上班的車輛。

通過發動機號和車架號快速查詢,職能部門確認這輛摩托車確實使用假車牌。

根據真實摩托車車牌對應的車架號和發動機號進行詳細核實,交警部門確認這輛車屬於阿福。

阿福也丟失了車輛證件,但在2014年車輛丟失時,阿福已向警方報案,因此當西寧省交警部門聯繫指導時,他已到富美坊公安辦理車主確認手續,過程順利。

1月8日,阿福在展邦交警站組織下取回了摩托車。阿福寫信感謝交警部門和那些業務能力強、快速發現使用假車牌摩托車嫌疑並找回車輛的幹部。

找回丟失車輛“如同中彩票頭獎”

看到車輛還新的照片,讀者阿三驚訝地說:“這真是罕見的事”。讀者阮友順也持相同看法:“許多車輛丟失報案,但罕見有幸運者十多年後才找回,就像中了彩票頭獎一樣”。

一些讀者認為最難找回車輛是因為小偷通常拆卸零件出售,導致車輛不復存在。或者如讀者日黎評論:“十年前哪有這麼多攝像頭,小偷偷車後開進小路就消失了。找回車輛也為車主高興!”。

曾像阿福一樣經歷喜悅,讀者梅慶分享:“我也是幸運的人。購買Lead車4年後被盜。6年後警方找到並家人去取回”。

此外,許多讀者遇到車輛被盜但尚未找到的情況,也帶著“惋惜”的心情分享。

如讀者利表達:“我也丟失了一輛新買4個月的藍色海洋色Wave Blade摩托車,至今近5年,可能什麼都不剩了”。

一些讀者也講述自己像阿福一樣幸運。讀者黃進奉詳細說明自己的車輛丟失情況:“恭喜你。我也丟失了一輛2010款普通版Exciter摩托車。紅黑白顏色,車牌號76…於2018年4月30日在廣南省舊和發工廠工地丟失。我已向職能部門報案,但至今仍杳無音信。我也希望能像你一樣找回車輛”。

通過阿福的案例,許多讀者認為阿福“幸好當時向警方報案”,同時認為應駕駛車主車輛,註冊清晰。

“解決方案是兄弟們買車後應立即安裝定位器或儘早註冊車主識別碼,有變故時能立即追蹤,不要等待‘緣分’12年”,讀者福安留下意見。

類似地,讀者帥洲總結教訓:“看這個故事才明白駕駛非車主車輛或私下買賣車輛的風險有多大,按規定辦事權益才能得到保障”。

讀者慶煌評論:“這個案子這麼難也能找到,證明居民和車輛數據系統日益完善,全部數字化後小偷就無處可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