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報》有一系列關於各部隊出動檢查、處理侵佔人行道、車行道情況的報道。許多讀者已發送反饋意見,同意職能部門的做法。
每位市民需要自覺改變
許多讀者支持職能部門出動恢復人行道、車行道的秩序。在翁文謙路(舊平盛郡)工作的讀者NHL希望各職能部門堅決出動,同時建議“各店主應自覺改變,為了一個美好的社會”。
持相同觀點,讀者泰希望職能部門統一行動,不僅要處理侵佔車行道的店鋪,還要處理侵佔外部的臺階。
“當人行道暢通時,出行更容易,城市美觀也得到改善,市民共同受益”,這位讀者強調。
更直率地說,讀者河清認為長期以來許多經營戶已將人行道視為“私有財產”,甚至認為他人經過是侵犯。
據這位讀者,只有當職能部門強力清理時,道路面貌才能真正清潔。檢查需要經常維持。這位讀者呼籲市民將尊重法律精神置於首位,共同分享公共空間。
而讀者武文祿強調市民的自我管理責任。“每個住戶、每個街區需要自覺維護自家門前的空間。當社區意識提高時,人行道才能長期清潔,而不是完全依賴出動行動”,讀者祿補充建議。
可以允許使用部分人行道嗎?
除了同意之外,許多讀者也表達擔憂,如果不允許在人行道上停車,顧客難以到達臨街的經營店鋪。一位讀者困惑:如果人行道寬4-5米但不允許停放摩托車,顧客難以停留。
讀者永提出禁止需要統一實施,避免一段時間強力執行後放松。
類似地,讀者T.認為目前對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車的處罰需要符合交通基礎設施條件。
讀者安N認為要徹底處理需要替代空間,如:廉價停車場、集中餐飲區等。
“職能部門應利用空地、學校操場、公園在合適時段作為停車場”,這位讀者建議。
其他一些讀者如TMN則提議安裝攝像頭記錄圖像以“非現場處罰”。讀者cauvongxanh則希望有熱線電話讓市民反映侵佔車行道、人行道的地方。
與此同時,另一位讀者分享曼谷的經驗,那裡街頭餐飲仍然存在但總是留出行人通道,得益於規劃系統和發達的公共交通系統。
據這位讀者,胡志明市完全可以學習,逐步減少個人車輛壓力並更合理地組織人行道空間。
大多數意見認為將人行道歸還給行人是必要且正確的。然而,為了使這一政策融入生活,城市需要計算更多停車位、經營空間並宣傳以提高市民意識。
許多讀者也希望城市考慮、研究允許使用符合條件的部分人行道,如之前已在市中心區域試點應用。
儘早頒佈車行道、人行道管理指南
胡志明市建設廳建議建設部儘早頒佈修訂補充的建築法實施規定指南,以解決車行道、人行道管理使用中的障礙。同時建議授權省級人民委員會規定、頒佈臨時使用車行道、人行道用於符合地方特點的目的。
據該廳,這將為主動城市美化提供法律依據,促進大城市經濟社會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