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剛剛頒佈了2026年在該省實施預防消極現象、加強處理、有效遏制幹部在解決公務中騷擾、給民眾和企業帶來麻煩狀況的措施計劃。
遏制勒索、索賄和回扣
根據上述計劃,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建議民眾、各機關、團體、社會組織以及駐該省的新聞通訊機構積極參與發現消極、腐敗、浪費的表現和行為;
及時、準確、誠實地向職能部門提供關於該省幹部、公務員、職員在解決公務中騷擾、給民眾和企業帶來麻煩的行為信息。
對於各機關、單位、地方,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要求部署實施審查、修改、補充、頒佈機關、單位的工作規定,必須明確、透明、具體;
對幹部、公務員在執行檢查、審計、調查、執行判決、稅務、市場監管、解決土地、建設、投資等行政手續任務時,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確保能夠遏制利用職務、權力進行勒索、索賄、回扣、為個人動機、謀私利的行為;
及時發現、處理違規情況,並依法公開違規幹部、公務員、職員的身份。
機關、單位、地方的負責人必須認真整頓管理工作;加強行政紀律和秩序;加強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在公務活動、解決與民眾和企業相關事務中的檢查和監督;
指導組織嚴格執行關於接待公民、接收和處理民眾反映、建議、申訴、舉報的規定。
確保及時、徹底解決民眾和企業的建議、反映、舉報,避免出現解釋不清而非解決問題的情況;
嚴肅處理機關、單位負責人失職,導致其直接管理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對民眾和企業有騷擾、帶來麻煩行為,或有包庇、縱容下屬人員不當行為的表現。
不得要求民眾、企業補充材料超過1次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指示加強各機關、單位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集中實施該省2026年法律規範性文件審查計劃,以主動發現、糾正容易被利用給民眾和企業帶來麻煩的規定中的漏洞和不足;立即取消不必要、繁瑣、難以執行的手續;
縮短處理時間,公開文件處理流程;不得在按規定接收文件後,要求民眾、企業補充材料、文件超過1次。
該省要求必須公開機關、單位負責人的接待公民時間、地點;公開熱線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接收民眾、企業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違法行為的反映意見。
對於民眾、企業的反映、建議、舉報(尤其是關於幹部、公務員、職員的騷擾、帶來麻煩行為),必須組織接收、及時解決;嚴肅、徹底處理騷擾、消極行為。
公開處理結果,如有錯誤,必須公開向民眾、企業道歉,並彌補後果,按規定處理違規行為。
慶和省還指示加強公務審計和檢查,以及時發現並嚴肅處理有消極、腐敗、浪費行為的幹部、公務員、職員,並且不進行行政處罰,而必須依法對已構成犯罪要素的違法行為進行刑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