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多日審理和評議,1月26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對“詐騙侵佔財產”和“違反銀行活動及其他相關銀行活動規定”案件中的23名被告作出判決。
審判委員會認定這是一起特別嚴重的案件,手段狡猾,有組織犯罪,後果非常嚴重。
在此案中,鄭俊傑和陳耀大是主謀、頭目,直接指揮和操縱其他對象實施犯罪行為。
審判委員會判處被告鄭俊傑無期徒刑;陳耀大因“詐騙侵佔財產”罪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
積極協助的被告根據各自角色和參與程度,被判處7至12年有期徒刑,罪名相同。
對於犯有“違反銀行活動及其他相關銀行活動規定”罪的被告組,審判委員會判處2至15年有期徒刑。
除了監禁刑罰外,審判委員會還責令被告連帶賠償銀行特別巨大的損失金額,包括本金、利息和相關信貸債務,依據法律規定。
根據起訴書,從2019年至2022年,鄭俊傑和陳耀大組織偽裝“黑信貸”貸款網絡,沒有經營許可證,但宣傳貸款利率僅為每月0.5%至1.5%,手續簡單,只需土地使用權證書(紅皮書)。
聽信此言,朔莊省的許多居民將身份證和紅皮書交給了這兩名男子。隨後,傑和大誘使他們簽訂“有期限土地使用權轉讓”形式的合同。實際上,這是將紅皮書過戶給團伙成員的手段。
不僅如此,這些對象還偽造簽名,利用坊幹部、公證處和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來完成文件。
接著,該團伙與朔莊省(舊)一些銀行分支機構的幹部勾結,進行抵押、貸款和侵佔資金。
調查結果確認,傑僱傭80人作為紅皮書名義人,執行135份信貸合同,侵佔1127億越南盾。大僱傭31人,執行51份合同,侵佔508億越南盾。
其他同謀的角色包括尋找有紅皮書的人、帶去做公證、偽造簽名、簽訂抵押合同或直接作為名義人向銀行貸款。每人獲利從幾千萬到幾億越南盾不等。
據調查機構稱,這是一起勾結緊密、組織嚴密的犯罪案件。
一些居民相信只是“臨時轉讓”以貸款,並在還清債務後會拿回紅皮書。然而,實際上,紅皮書已被過戶,用於銀行抵押,而地主毫不知情。
所有貸款資金,傑和大團夥用於個人目的,不償還債務,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並使許多家庭面臨失去土地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