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領導向原公安部副部長授予45年黨齡紀念章

出席儀式的有黨中央委員、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黎國峰;胡志明市公安局副局長、少將謝文德,以及市各部門和地方領導代表。

在儀式上,代表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黨中央委員、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黎國峰向黨員裴光邊授予45年黨齡紀念章並贈送鮮花祝賀。

黎國峰同志親切慰問,希望黨員裴光邊及家人永遠健康、幸福;繼續發揚黨員的優良傳統和高尚品質,成為年輕幹部和黨員學習、效仿的光輝榜樣。

裴光邊同志出生於1955年,籍貫安江省盛興鄉。他於1981年1月17日入黨,正式入黨日期為1982年1月17日,目前在胡志明市平興鄉第50村黨支部過組織生活。

在工作過程中,他多年在人民公安隊伍中活動、貢獻,並擔任黨和國家多個重要職務。他曾在中南部安全局、公安部工作;在堅江省公安擔任主要領導職務,如省公安廳廳長、省公安黨委書記、省委常委會委員。

從2005年12月至2010年9月,他擔任堅江省委常務副書記、堅江省第十二屆國會代表團團長、國會經濟委員會委員(第十二屆)。

從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他擔任堅江省委書記、第十一屆黨中央委員會委員。

從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他擔任第十一屆黨中央委員會委員、公安部副部長、中央公安黨委常委,2011年7月被授予人民公安中將軍銜;2015年7月晉升為人民公安上將軍銜。

從2016年6月起,他按規定退休。

由於巨大貢獻,他獲得了黨和國家授予的許多崇高勳章、獎章以及40年、45年黨齡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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