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行動成為衡量標準,當執行成為榮譽,個人責任被置於正確位置時,將越南發展成為高收入國家的道路不再是一個遙遠的承諾。
這不僅是對領導風格的要求,更是對政治體系新行動準則的宣言。
“民為根本”——機器和政策的運作原則
*回顧40年革新曆程,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總結了深刻經驗教訓,為引領國家進入新時代的征程指明瞭方向。您對這些經驗教訓有何看法?
-回顧40年革新,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不僅總結了一個發展階段,更重要的是提煉了進入新發展時代的基礎經驗教訓。
最大的教訓是革新只有貼近實際、以人為本才能成功。
過去四十年來國家的重要轉折點都源於尊重客觀規律、傾聽社會聲音、解放人民和企業的創造力。
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繼續強調“民為根本”不僅作為一個政治原則,而且是衡量所有政策有效性的標準。
第二個教訓是制度和執行能力的決定性作用。實踐表明,正確的方針還不夠,重要的是組織實施。
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得出非常坦率的總結:最大的瓶頸往往在於行動環節。因此,執行紀律、個人責任和“言行一致”被置於中心位置。
最後,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強調長遠發展思維,結合穩定與革新、眼前與長遠。“五年與二十年願景”的思維表明越南正以成熟的認知和發展膽識準備進入新時代。
*在提交給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總書記強調“民為根本”不僅作為一個貫穿始終的思想,而且直接置於具有方法論意義的重要經驗教訓組中,對整個領導和執政過程產生影響。需要做什麼才能使其不僅僅是一個有價值的口號,而是指導所有行動的原則?
-為了使“民為根本”不僅僅停留在有價值的口號上,最重要的是將這一思想轉化為機器和政策的具體運作原則。
首先,“民為根本”必須從政策制定階段就體現出來。每一項重大政策都應基於人民和企業的實際需求設計,進行實質性諮詢,進行充分的社會影響評估,而不是僅在紙面上完善。
其次,在組織實施中,“民為根本”必須成為評估幹部和公共機構的指標。一項政策即使方針正確,但如果造成麻煩、增加社會成本或侵蝕人民信任,則需要及時調整。
第三,需要建立有效的反饋和監督機制,使人民的聲音能夠經常被傾聽,不僅通過選舉或定期選民接觸,而且通過反映渠道、對話和社會數據。
當“民為根本”與流程、責任和結果衡量緊密結合時,它將變成行動紀律,而不僅僅是一個象徵性口號。

新行動準則的宣言
*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文件和決議中,以及總書記蘇林所強調的一個強烈信息是“少說多做,做到底”的組織執行精神。在01號指示中,政治局要求從“學習、領會”到“深入理解、正確行動、做到底”的思維大膽革新。這一信息在國家新發展階段有何意義,需要做什麼才能使這一信息真正不再是一個口號,而是進入實踐、有效執行?
-總書記蘇林強調的“少說多做,做到底”信息在國家新發展階段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這不僅是對領導風格的要求,更是對政治體系新行動準則的宣言。
經過40年革新,越南已有足夠的經驗、教訓和挑戰認識到發展的最大障礙不再在於缺乏方針,而在於組織實施環節。
當增長目標高、全球競爭激烈、改革要求日益緊迫時,國家不再有猶豫、形式主義或“半途而廢”的餘地。
為了使這一精神進入實踐,首先需要將個人責任與具體、可衡量的結果掛鉤。每個計劃、項目都必須有人負責到底,而不是將責任模糊地融入集體。
其次,必須大膽革新幹部評估機制,以服務人民、企業的效果和實際影響為主要衡量標準,而不是僅依賴報告或流程。
第三,需要加強社會監督和公開執行結果,使“做到底”成為對人民的承諾。屆時,這一信息將成為整個體系的行動紀律,而不僅僅是一個號召。

以行動和執行能力作為所有目標的衡量標準
*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文件和決議確定了2026-2030階段的發展目標。其中提出的目標是該階段平均增長兩位數,到2030年成為具有現代工業的中高收入發展中國家;實現到2045年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的願景。您認為這些目標中體現的最大信息是什麼?
-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不僅為國家未來設定了長遠願景,更重要的是重新設定了衡量發展路線成功的方式。
那就是以行動和執行能力作為所有戰略目標的衡量標準。
我認為,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的發展目標中體現的最大信息是要求將發展質量和執行能力提升到新標準。
以往的代表大會都提出了重要目標、方針和解決方案,幫助國家在40年革新後取得巨大成就。
然而,進入2026-2030階段和到2045年的願景,國內外背景已迅速變化,要求更高的速度、更高的質量和更嚴格的執行紀律。
設定平均兩位數增長目標不僅體現了崛起的渴望,而且是一個明確的信息,即越南不能滿足於已有成果,不能繼續以安全和分散的方式發展。
另一個重要亮點是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為發展的核心動力。
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不將其視為一個獨立領域,而是整個經濟的引擎。顯然,未來階段的發展必須更多地依賴科學技術、創新、勞動生產率和治理效率。
此外,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繼續闡明私營經濟作為經濟重要動力的作用。
新意在於要求從方針鼓勵轉向通過改革營商環境、降低合規成本、創造條件使私營部門更深入參與價值鏈等實際執行保障。
更重要的是,這些目標設定了新的行動責任標準。當目的地明確且可衡量時,對體系的要求是必須大膽革新執行方式,將發展渴望轉化為具體、可持續、可在實踐中驗證的結果。
實現制度突破的三個轉變步驟
*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繼續強調三個戰略突破,其中包括制度突破,以促進發展。根據研究實際,您認為需要哪些轉變步驟以創造更強大的突破,為兩位數增長、國家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
-根據多年研究實際和跟蹤制度改革,我認為要創造足夠強大的制度突破,滿足兩位數增長和可持續發展要求,至少需要三個基本轉變步驟。
1. 必須從“管理-控制”思維大膽轉向“建設-服務”發展思維。制度不僅是為了維持秩序,還必須主動為創新、投資和新商業模式開闢道路,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和企業的合規成本。
2. 需要提升立法和執法質量。法律必須穩定、可預測,最大限度地限制“框架法、管道法”和各地理解不一的情況。一個希望快速和可持續增長的經濟不能在缺乏一致性和高風險的法律環境中運行。
3. 制度突破必須與執行責任和明確的分權、授權緊密結合。授權必須伴隨權力控制機制、結果衡量和負責到底。
當制度真正成為發展動力,而不是障礙時,高增長就不再是口號,而是高效運行體系的必然結果。
發展必須以人民生活水平來衡量
*張氏碧幸女士(越南祖國陣線胡志明市委員會常務副主席):
貫穿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的思想,同時也是越南革命力量源泉的,正是“以民為本”。
總書記蘇林的講話清晰體現了這一精神。
當“以民為本”成為每位幹部、黨員的經常性思維和行動,深入黨的每一項方針、決策;當黨的意志與民心融合時,將創造社會共識,發揮全民族大團結力量。
在此基礎上,每位越南人民同心協力,以對國家深厚的信任、責任和熱愛,實現到2030年國家宏偉發展目標、到2045年的願景。
在這一共同潮流中,胡志明市正面臨一個非常特殊的發展階段。經過調整,城市發展空間擴大,潛力和優勢更大,人口規模龐大且多樣。
伴隨機遇,這一實際也對胡志明市在城市治理、保障社會民生、以及維護社區居民凝聚力和穩定方面提出了巨大要求和壓力。
正因如此,“以民為本”思想需要被確定為城市所有方針、決策的指南針。
所有發展政策必須源於生活實際、源於人民的正當心聲願望;確保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和公平並行,不讓任何人掉隊。
最終目標是使每位市民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清晰感受到安全、公平、機會和幸福。
正如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所強調,城市的發展必須以人民生活水平來衡量,所有發展成果最終也必須迴歸服務人民,朝著更文明、更宜居、更幸福的城市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