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卡車事故導致一名交警犧牲的事件,交警局(公安部)通報了交警部隊在某點的檢查情況。
針對社交媒體上認為交警在某點組織檢查不符合規定的信息,交警局代表通過對比現場、圖像和記錄事件的視頻,確認工作組在某點的檢查符合規定。
交警局表示,工作組是根據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的巡邏檢查計劃執行的。檢查路段確保筆直、開闊,無障礙物遮擋視線。這也是設有中間硬隔離帶的路段,分為兩個方向,每邊有兩條車道(每條車道寬3.5米),並設有路肩。
“因此不能說道路狹窄”,交警局代表表示。
同時,交警巡邏檢查車輛緊靠右側路肩停放,車後放置了兩個錐形警示筒以警示並形成公務執行區域。工作組也按規定流程執行任務,將車輛停靠在右側路肩進行檢查。
“從一輛跟在肇事卡車後方車輛的行駛記錄儀視頻顯示,道路寬闊、開闊,交警部隊的停車檢查符合規定”,交警局代表說。
該代表同時認為,車牌號為20C-211.76的卡車司機雖然車輛尺寸較長,但駕駛時未控制好速度,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沒有排隊依次行駛的意識,轉向時未注意觀察,而是向右打方向盤(習慣性地“填補空隙”)……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根據調查機構的初步信息,執行太原省公安廳的高峰計劃,2月4日中午,由勞黃海中校擔任組長的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工作組在1B國道143公里+350米處執行任務。
約11時35分,正在執行任務期間,中校海被陳德武(2003年出生,居住在太原省觀潮坊)駕駛的車牌號為20C-211.76的汽車撞擊。
當時汽車正從諒山方向駛往河內。太原省公安廳認定該車輛未控制好速度,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結果導致勞黃海中校在現場犧牲。
根據公安部長關於交警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巡邏檢查、處理違規的規定(第73/2024/TT-BCA號通知,經第13/2025/TT-BCA號通知修訂補充),在道路交通某點、具體交警站的檢查規定如下:
交警在道路交通某點、交警站根據有權機關頒佈的計劃組織力量,以停車、檢查、發現、處理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違法行為及其他依法有權處理的違法行為;
在道路交通某點,選擇地點、路面寬闊、開闊、不遮擋視線,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道路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在道路交通某點、交警站組織力量檢查時,必須使用配備的攝像頭記錄交警工作組的檢查活動。夜間檢查必須有照明燈並確保足夠光線。
2月4日下午,太原省公安廳副廳長阮春興大校與工作組前往慰問、鼓勵、分擔勞黃海中校家庭的喪親之痛。
阮春興大校與工作組對勞黃海中校同志——一位在執行任務中盡職盡責的交警幹部的犧牲表示深切哀悼。
工作組向家屬致以深切哀悼,分擔損失,同時希望家庭早日克服損失,穩定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