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義安省公安已立案,對犯罪嫌疑人黎氏祿(34歲,居住在義安省天忍鄉)進行調查,指控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

根據案件檔案,義安省公安經濟警察局發現祿——是位於義安省城榮坊的祿平作坊的老闆——利用位於天忍鄉山區區域的住宅生產假醋。

在現場,職能部門沒收了258箱中的6,192瓶成品醋、21,000張“清芳糯米醋”商標、10升工業乙酸、3,190個塑料瓶、22,000個瓶蓋、40個30升裝工業乙酸的塑料罐(帶有外國商標)以及許多用於生產的工具和設備。

繼續同時對7個位於中心坊的經營場所進行突擊檢查,專案組發現並額外沒收了912瓶假醋。

沒收的總量為3,196升醋和10升工業乙酸。

在調查機關,祿供認為了增加利潤和縮短生產時間,祿將工業乙酸與水按2升酸/100升水的比例混合,然後分裝到塑料瓶中並封蓋成品。

為了贏得消費者的信任,祿在產品標籤上印上“自然發酵糯米醋”字樣。

從2025年6月至今,祿生產了約60,000升假醋,銷往義安省內外市場。

據職能部門稱,使用工業乙酸配製醋對消費者健康構成嚴重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