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7日上午,中央組織部部長黎明興作了關於總結第十三屆任期黨建工作、總結15年執行黨章(2011-2025年)的專題報告;第十四屆任期黨建工作和執行黨章的方向、任務和解決方案。
三大突破和十組任務
黎明興表示,第十三屆任期的黨建工作已被置於“關鍵”位置,經常進行,全面、同步地推進“建設”和“反對”,取得了強勁的突破和許多成就。然而,仍存在一些限制,已在文件和大會決議中提出。
“黨確定第十四屆任期黨建目標是加強建設、整頓、自我革新,使我們的黨真正成為道德、文明的黨;提升和增強黨的領導、執政和戰鬥力的水平和效率”,黎明興說。
大會一致確定了黨建工作的十個主要方向、任務和解決方案,同時特別強調了三大突破性解決方案。
首先,提高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能力,以增強黨的領導、執政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黨制定方針、路線的能力…
第二,按照新模式有效開展政治體系組織機構的運作,確保順暢運行,滿足新時代國家發展的要求和任務。
繼續大力革新幹部工作,確保客觀、民主、實質、有效,特別是按照“有進有出”、“有上有下”方針的幹部審查和評估工作;集中提高各級幹部隊伍的質量,特別是戰略級幹部和基層幹部。
第三是加強紀律、規矩,大力推進分權,有效、嚴格地控制權力。
特別重視黨的檢查、監督、紀律工作;堅決、堅持推進反腐敗、浪費、消極的鬥爭。
每個黨委、黨組織、黨員、機關、單位,首先是負責人必須主動從“正確認識”轉變為“有效組織實施”;從“高度決心”轉變為“明顯結果”;結合“指導、指揮”與“檢查、監督和承擔責任”。
黎明興介紹了各組任務,如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建設思想堅強的黨;加強黨的道德建設…
在建設政治體系組織機構的任務組中,中央組織部與各機關配合革新、完善國家媒體、新聞機構、社會科學院和科學技術院的管理模式。這項工作必須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中央組織部還頒佈了關於政治體系編制管理的規定,方向是向中央直屬黨委分權管理編制,在2026年完成。
國會黨委、政府黨委被賦予任務,主持、指導按照中央方向安排公共事業單位、學校、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國有企業;安排符合新形勢要求的鄉村、街道居民組和鄉村、街道居民組的非專職人員,在2026年完成。
他還提出了關於大力革新幹部工作、加強黨的檢查、監督、紀律的任務;繼續推進、堅決、堅持鬥爭、預防、擊退腐敗、浪費、消極;繼續大力革新黨的領導、執政方式…

將補充和修改黨章
黎明興表示,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確定將在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即建黨100週年之際,補充和修改黨章,同時補充和修改國家在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建設的政治綱領。
修改和補充黨章繼承和堅持黨的原則性、本質性內容。黨章不應規定過於詳細、具體。
黨章執行規定中已明確、符合政治體系組織機構的總體模式和實際的內容,則研究補充和修改。
為執行這一特別重要的任務,政治局將成立中央指導委員會以補充和修改黨章,成員包括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成員、一些在黨建、政治體系建設方面經驗豐富的中央委員會委員。
指導委員會的任務是幫助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指導職能機關從任期初開始研究、總結執行黨章的實踐,向有權限的機關報告,以審查、提出補充和修改黨章的建議。
指導委員會將制定規章,頒佈活動計劃,其中明確每項任務、完成時間、最終產品和具體分配給每個機關、單位、組織、個人主持或配合執行的任務。
政治局、書記處建議中央各委員會、機關、單位、省委常委會、市委常委會、中央直屬黨委和中央委員,主動研究黨章的每一章、每一條,向中央提出黨章中需要補充和修改的內容,以適應實際,滿足新發展階段的革命要求。
政治局委託中央組織部主持,與各職能機關配合研究執行黨章中的限制、障礙、不足,以參謀修改、補充黨章執行規定。
此內容用於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在2026年中央第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以及政治局、書記處的規定和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