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由於與一家旅遊單位合作組織春節廟會,學校通知家長為報名參加的孩子繳納27萬越南盾。
由於廟會在正常上學日舉行,那些“不繳費”的學生只能留在教室,而不能穿著奧黛,參加校園裡的各種遊戲。
在家長表達不滿後,學校糾正錯誤並退還了費用。學校不再邀請旅遊公司,而是依靠教師和家長的共同努力自行組織。雖然樂趣更簡單,但每個孩子都能分享。
為孩子們組織春節活動,如廟會、民間遊戲、包粽子、擺五果盤或傳統服裝表演等,在許多幼兒園和中小學都有舉辦。
許多學校認為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是向家長收費。當然,向家長收費必須遵循自願原則。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儘管是“自願”參與一個具有凝聚力甚至教育意義的活動,但許多“不繳費”的孩子卻被排除在外或受到不公平、不體貼的對待。
在河內,也曾有學校允許各班級為學生組織聯歡會。每個班級的聯歡會組織方式不同,取決於該班家長代表如何組織以及資金如何使用。
有些班級決定為“繳費”的學生購買炸雞,而“不繳費”的學生只能吃糖果和水果。令人反感的是,在同一個聯歡會空間裡,吃炸雞的學生坐在不能吃的學生旁邊。
“不繳費就沒有經費支出”是組織者的理由。但如果優先考慮對待學生的公平性,再計算活動形式和規模,學校和家長代表就會明白需要“量入為出”,如何讓所有學生都開心。
這樣就不會有孩子在共同歡樂的日子裡感到委屈、悲傷或格格不入。
實際上,在許多公立學校——這些經費有限的單位仍然可以組織有趣甚至意義深遠的春節廟會,其精神在於學生、家長和教師共同參與,自願貢獻想法、勞動和實物。
教師只建議、指導和協助學生實施想法,如繪畫籌款、設計紅包、組織傳統春節攤位、文藝表演、小品、迎春民間遊戲等。“節約”的方式反而帶來更多樂趣和更具教育意義。
而與活動組織單位合作並向家長收費的方式,看似無需多慮,對管理者更容易,卻會引發敏感問題。
我們常談教育平等,常談“幸福學校”、“每天上學都是快樂的一天”……但以這種方式行事,這些願望卻始終遙不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