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青妙已簽署頒佈書記處關於在新階段加強黨對建築材料管理和發展工作領導的第03號指示。
對違法行為實施足夠嚴厲的制裁
為提高建築材料管理和發展工作的效力和效率,服務於國家至2030年和2045年的發展戰略目標,書記處要求集中領導、指導落實好各項任務和解決方案。
書記處要求幹部、黨員、企業和人民在認識、意識和責任上發生強烈轉變,明確建築材料行業的重要作用。
發展可持續、自主、具有國際競爭力、與提升價值鏈效率、大力應用科學技術、創新創造和數字化轉型相結合的建材行業觀點。
生產和使用綠色、清潔、節能和資源節約、替代材料、回收材料、減少排放、環境友好的材料。
書記處要求審查完善建築材料管理和發展規劃、戰略體系,使其系統化、統一化、符合實際。
確保可持續發展,應用現代技術,節約高效利用資源、能源,適應氣候變化和保護環境。
研究補充主要建築材料如水泥、鋼材、瓷磚、建築玻璃等的發展規劃目錄。
書記處要求審查研究頒佈建築材料管理和發展法律;制定實質可行、鼓勵企業投資技術創新、綠色轉型、數字化轉型的機制和政策,並與提高行業生產力、質量和競爭力的成果相結合。
對建築材料礦產管理、開採、加工、使用中的違法行為實施足夠嚴厲的制裁。
對於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工程,需要研究建立特殊機制確保填築材料供應。
書記處指示要求建築材料發展必須符合國家規劃、區域規劃、省級規劃,並與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計劃的實施相結合,確保國防安全,提高戰略自主能力的要求。
書記處鼓勵發展越南具有優勢的材料、新材料、高技術、智能材料;綠色、節能、環境友好材料;基於整體長期效益(經濟、環境、社會、安全、國防)評估的回收材料。
材料種類需要多樣化,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確保適合各類工程、氣候條件、地區特點。
逐步替代進口產品,更好地滿足國內市場需求,並大力出口具有競爭優勢的產品。
對於有環境汙染風險的生產建築材料的企業,書記處指示需要嚴格控制。
不批准進口老舊技術、資源密集型生產線
書記處強調堅決不批准進口老舊技術、生產線,不批准投資、擴建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能源和資源密集型的項目。
加強建築材料及建築材料礦產領域的法律執行監督、檢查、監察工作;嚴肅處理違法、汙染環境的組織和個人,特別是屢犯者。
書記處提出加強研究、應用科學技術、創新創造和數字化轉型。
建立足夠吸引力的機制,促進企業與研究、培訓機構之間的聯繫;鼓勵企業自主研究、接受新技術、環境友好材料生產技術轉讓,應用高技術,提高本土化比例。
書記處要求繼續研究評估在基礎設施發展項目中使用海沙的情況,確保符合標準、規範及環境保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