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錄,當天上午約10時30分,行青交警隊(PC08,胡志明市公安局)在范文同-阮熙路口(胡志明市平利中坊)設立檢查站。
在此,檢查組安排人員從遠處疏導交通,引導車輛緩慢通過檢查點,並按規定組織檢查。
據記錄,許多市民表示在參與交通時已主動不飲酒。
至當天約11時20分,工作組發現N.T.T.先生(50歲,住嘉定坊)在黎光定路(平利中坊)駕駛摩托車時表現出飲酒跡象,因此要求停車檢查。
酒精濃度測量結果顯示,T.先生的違規濃度為每升呼氣0.363毫克。
交警已對T.先生作出行政處罰記錄,罰款700萬越南盾並扣除10分駕駛執照分數。
同樣在今天上午,西北交警站也同時出動檢查,處理胡志明市西部入口處的酒駕違規行為。

10時15分,檢查站在15號省道發現一名男子駕駛摩托車時酒精濃度違規,濃度為每升呼氣0.261毫克。
該男子表示在新年第一天早上在親戚家喝了啤酒。對於此酒精濃度,違規者將被罰款700萬越南盾,並扣除10分駕駛執照分數。
除上述情況外,今天上午,西北交警站還對其他多起酒駕違規案件進行了處罰記錄。

市公安局交警科領導代表表示,根據交警局的計劃,從大年初一上午10時起,全市交警力量已同時展開酒精濃度檢查。
除此次專項活動外,各工作組還加強處理其他違規行為,如超速行駛、佔用錯誤車道、超載等,旨在主動預防和減少春節期間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