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芹苴市公安局表示,渭清坊公安已逮捕裴永安(1997年出生,居住於安江省榕蓮鄉),該對象搶劫財物導致受害人摔車死亡,僅在作案几小時後被捕。
此前,2月18日(農曆正月初二)約9時35分,芹苴市渭清坊公安接到民眾報案,稱在渭清坊13區發生一起搶劫財物導致特別嚴重事故,造成一名婦女死亡。
當時,阮氏H.(1976年出生)駕駛車牌號為65B2-031.xx的踏板摩托車,載著黎氏河M.(1991年出生),正行駛在陳興道街上,朝渭清坊13區的後江綜合醫院方向行駛。
突然,H.女士被一名男青年靠近並搶奪財物。猛烈的拉扯導致受害人失控,摔向反向車道。
同時,車牌號為65A-754.xx的卡車由吳文L.駕駛,正朝相反方向行駛,由於突發情況發生碰撞,導致H.女士當場死亡,M.女士重傷,被協助送往急救。
搶劫對象隨後立即加速逃離現場。

接到報案後,渭清坊公安迅速封鎖現場,同時報告芹苴市公安局刑警科,以緊密配合,緊急追蹤以逮捕搶劫犯。
運用專業措施,公安力量逮捕了對象裴永安及其車牌號為37C1-077.92的Sirius品牌摩托車,當時安正試圖在作案几小時後躲藏。公安機構正暫時拘留安以繼續調查澄清,按規定嚴肅處理。
芹苴市公安建議民眾在春節期間參與交通時需極其謹慎,特別是保護隨身攜帶的財物和珠寶。注意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時不應佩戴項鍊、手鐲或穿長袖外套、遮蓋頸部。不應攜帶手提包、各種手持配件,以防搶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