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老街省公安通報了巴塔湖沉船致6人死亡事件的相關信息,調查機關已決定刑事立案,起訴嫌疑人,並對載客船主趙文內(31歲,住甘仁社)發出拘留令,罪名是:違反水上交通工具駕駛規定。

根據調查,2月21日,趙文內受僱駕駛車牌號為YB-0876H的機動船,載22人從安平社前往甘仁社方向。

當行駛到蘭幹村(寶愛社)區域時,與由阮文深(42歲,住甘仁社)駕駛的車牌號為YB0919的運石船發生碰撞,該船從陸安縣方向駛往安平社。

結果,載客船沉沒,6人死亡。

調查過程確定趙文內存在駕駛機動船超載(22/12人)的行為。

同時,該船主還駕駛功率較小的發動機,未給功率較大的交通工具讓路,違反《內河交通法》,造成嚴重後果。

事件正在由職能部門繼續調查,以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