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月21日晚,L.T.M.女士(41歲,居住於西寧省新隆社)正騎摩托車在62號國道上,從西寧省建祥坊前往平協社方向。
當M.女士剛駛過木化橋一段路,位於平協社翁禮村時,突然被一輛白色四座汽車上的一群人停車攔住。
隨後,一人搶走了M.女士的摩托車,另一人持刀威脅M.女士,強迫她上車,並搶走了她正在拿著的手機和手提包。
整個團伙將M.女士帶到西寧省新柱社的一家旅館。在車上,這群人毆打併用刀威脅M.女士,不許她反抗。
將M.女士帶入旅館房間後,一人繼續毆打併強迫M.女士將1.57億越南盾轉入名為武文祥的賬戶。
到第二天早上,這群人又用另一輛七座汽車將M.女士從上述旅館帶到西寧省平協社,並說要將M.女士賣往柬埔寨。
當整個團伙在62號國道旁的一家飯店吃飯,位於盛化社時,M.女士趁機逃脫,併到平協社公安報案。
M.女士被公安送去鑑定,全身多處受傷。
接到報案後,刑事警察局立即調動力量調查、追蹤,並確定、傳喚兩名相關人員:武文俊(黑,居住於西寧省日早社)和李金全(30歲,居住於芹苴市朔莊坊)。
繼續擴大調查,刑事警察已確定並逮捕了另外6名相關人員,包括:武文祥(44歲,居住於西寧省仁和立社海興村)、阮成壽(25歲,居住於西寧省永公社4村)、黎氏如玲(26歲,居住於西寧省新安坊仁順街區)、阮文貴(23歲)、張成功(23歲)、阮文仁(27歲,均居住於西寧省新柱社平和村)。
初步調查,整個團伙供認武文祥是策劃上述事件的領頭人。
祥已與倫、仁乘坐一輛四座汽車,由黎明倫(祥僱傭的出租車司機,44歲,居住於西寧省守承社橋建村)駕駛,在平協社實施了拘禁M.女士的事件。
仁是搶走M.女士摩托車的人,以便祥持刀威脅受害者上車。祥在車上和旅館內直接毆打M.女士,強迫她將錢轉入祥的賬戶。
在檢查該團伙拘禁M.女士一夜的旅館時,刑事警察還發現了一套疑似使用過的冰毒工具。
西寧省公安廳刑事警察局正在繼續調查、澄清,鞏固證據以立案,對相關人員以搶劫財產和非法拘禁兩項罪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