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海防市公安通報了關於安勇四號住宅區項目詐騙侵佔財產案的調查擴展結果。

逮捕一名銀行部門主管及其兩名下屬因偽造文件

據海防市公安稱,在案件擴展調查過程中發現,陳輝強,1973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嘉源坊(原為水源縣貿易股份公司總經理兼董事會主席),涉嫌詐騙侵佔財產,涉及海防市興道坊安勇四號住宅區項目。

職能部門已決定立案起訴,起訴犯罪嫌疑人,並對陳輝強發出逮捕令以暫時拘留,因其行為涉及《刑法》第174條第4款規定的詐騙侵佔財產;范氏秋草,1985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黎真坊,以及范氏碧鳳,1971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鴻龐坊隊文街52A號,因其行為涉及《刑法》第201條第2款規定的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貸。

此外,調查機構已起訴犯罪嫌疑人范氏清,1969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黎真坊,是高利貸網絡的主謀和頭目。

特別是在2026年農曆新年之後,海防市公安調查警察機構已傳喚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並查明陳輝強使用了40份項目土地使用權證書在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建瑞支行抵押,以向銀行借款,但陳輝強的貸款不符合銀行的信貸條件。

為了向陳輝強發放貸款,銀行幹部和員工包括阮俊達,1991年出生 – 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建瑞支行客戶部門主管;陶氏芳草,1988年出生 – 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建瑞支行客戶部門副主管;以及範榮光,1995年出生 – 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建瑞支行客戶部門員工,商議並偽造文件以使陳輝強的貸款符合信貸條件,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根據調查材料,3月4日,海防市公安調查警察機構已決定起訴犯罪嫌疑人,並對陶氏芳草、範榮光、阮俊達發出逮捕令以暫時拘留,以調查其行為涉及《刑法》第206條第4款規定的違反銀行活動規定。

目前,海防市公安調查警察機構辦公室正在繼續擴展調查此案,以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