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降低地基挖土事件:專業機構確認‘尚未收到環境檔案’

3月7日,同奈省農業與環境廳代表向《青年在線》確認,經過檢查,該廳尚未收到關於在Tan Loi鄉進行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的環境檔案。

這是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舊稱,現為同奈省)於2023年底批准投資建設的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

該項目全長13公里,穿過同奈省的Dong Tam鄉、Tan Loi鄉和Binh Phuoc坊,包括4個施工包,總投資額為4800億越南盾,由同奈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投資方。

該項目已獲得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舊稱)通過。

同奈省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在合併省份之前,平福省人民委員會已發佈第34/NQ-HDND號決議,日期為2020年12月10日,決定2020年及2021-2025年期間B類和C類項目的投資方向及調整。

第32/NQ-HDND號決議,日期為2022年12月9日,決定調整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及建設Ma Da橋連接同奈省龍城國際機場和巴地頭頓省Cai Mep – Thi Vai港(現為胡志明市)的投資方向。

第14/NQ-HDND號決議,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關於調整DT.753道路升級擴建項目第一階段(從同帥市Soc Mien十字路口至同富-平陽道路段)的投資方向。

據同奈省農業與環境廳稱,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正在根據上述決議實施第一階段(從同帥市Soc Mien十字路口至同富-平陽道路段)。

“經過審查,截至目前,農業與環境廳(前身為平福省資源與環境廳)尚未接收和處理上述項目相關環境手續的檔案”,農業與環境廳代表確認。

同奈省降低地基挖土事件:專業機構確認‘尚未收到環境檔案’

據農業與環境廳稱,項目的環境手續檔案包括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境許可證和鄉級環境登記。

然而,經過檔案檢查,“該廳尚未收到項目投資方提交的DT.753第一階段項目的環境檔案”。

正如《青年在線》報道,在降低地基事件引發輿論關注後,同奈省投資建設管理委員會代表表示,降低地基路段屬於DT.753升級擴建項目及建設Ma Da橋連接龍城機場和Cai Mep – Thi Vai港的項目,最初設計速度為60公里/小時。

後來,項目設計調整為速度80公里/小時,路面寬度19米。

管理委員會還表示,初始設計檔案中未包括降低地基,但由於基礎設施發展的新情況,建設廳建議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舊稱)升級調整,以降低該區域的地基。

然而,Tan Loi鄉人民委員會向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報告稱,投資方同奈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僅移交了土地清理邊界標記,而服務於土地徵收工作的地籍測量檔案尚未移交,因此鄉政府缺乏法律依據發佈土地徵收通知,按規定進行土地清理。

因此,一位在同奈省從事土地和環境領域的領導認為,鄉政府尚未移交土地,但投資方允許施工單位降低地基數十米,使用挖掘機挖土,導致民房有滑坡風險,影響居民生命安全,這違反了《土地法》。

評估事件進展,上述從事土地和環境領域的領導表示:“根據地方政府和專業機構的報告和回應,初步存在兩個違規跡象需要審查。即在政府尚未移交土地的情況下降低地基取土,以及未向專業機構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但仍挖土施工”。

已暫停施工,於3月9日前向同奈省委報告

在降低地基導致民房懸空事件發生後,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已指示暫停項目降低地基路段的施工,並暫時穩定居民的居住條件。

同奈省委常務委員會已要求同奈省人民委員會黨委指導省人民委員會緊急處理事件,採取措施確保居民安全。

同時,於3月9日前向省委常務委員會報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