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將胡志明市理工大學校區從內城區(位於李常傑路268號)搬遷至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的方針並非新出現的問題。
搬遷方針此前已在國家大學系統內進行研究
此前,在胡志明市國家大學系統發展過程中,已有逐步將各培訓機構集中到國家大學城區的導向,旨在形成一個大規模、現代化的培訓與科研中心。
然而在前期階段,由於土地條件和基礎設施尚未滿足要求,這一方針的實施遇到了許多困難。
至今,在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城區已有近40公頃土地預留給胡志明市理工大學,同時大學城區的基礎設施已得到相對配套的投資。
這是未來繼續研究實施學校培訓設施擴建與發展的重要條件。
由此,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已出臺重組內城區教育機構的方針。
尚未決定將土地交付給任何企業
2026年2月25日,市委常委會頒佈了第316-KL/TU號結論,關於研究制定搬遷並擴建大學、大專、職業培訓機構和部分醫療機構出內城區的方案方針。
這一方針的目標在於逐步減輕市中心區域的交通和人口壓力;限制培訓機構集中區域的交通擁堵狀況;合理、可持續地重組城市空間;發展大規模、現代化的大學城區。
因此,研究搬遷胡志明市理工大學校區是落實市委總體方針的具體內容,並非針對單一教育機構的個別決定。
此外,根據現行規定,大規模高等教育機構的調整、重組,特別是屬於國家大學系統的單位,屬於政府和總理的審查、決定權限範圍。
市結論內容也明確指出,實施研究、提出方案必須確保符合已獲總理批准的胡志明市總體規劃。
目前,市相關機構正在審查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和胡志明市理工大學關於研究、制定方案的提議,同時配合中央各部委、行業按規定提交有權限的上級部門。
關於胡志明市理工大學地塊使用方案尚未有決定
對於胡志明市理工大學位於李常傑路268號的地塊,各職能部門正被指派研究符合城市規劃和城市發展導向的合適使用方案。
至今,尚未有關於地塊使用方案的具體決定,也未有將此地交付給任何企業實施商業房地產項目的方針。所有土地使用方案都必須經過仔細研究,遵守法律,並提交有權限的上級部門審查、決定。
市財政局牽頭配合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及相關廳局完善方案,同時與教育培訓部、財政部及中央機構合作,向有權限的上級部門報告審查。
高效利用土地服務社區利益
胡志明市確認研究和制定方案的過程將確保遵守已批准規劃的原則,高效利用土地儲備,服務社區共同利益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當具體方案經過研究並提交有權限的上級部門決定後,城市將繼續提供官方信息。
接收和反饋社會意見將有助於政策制定過程實現透明、客觀,並服務於社區共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