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下午,中央內政部組織通報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常設會議結果。
加強打擊“內敵”鬥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
中央內政部副部長鄧文勇介紹了2026年第二季度及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任務,指導委員會主任——總書記蘇林要求必須堅決、堅持加強打擊、遏制、消除腐敗和消極現象,以更果斷、更有效、更可持續的方針。
總書記要求的總精神是少說多做、做到底,使每件事都有具體結果,每次指導委員會會議後都有明顯、實質性的轉變,以便“人民看到、人民相信、人民支持、人民同行”。
據鄧文勇介紹,總書記強調了一些重點任務。其中集中建設、完善制度,具體化、制度化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文件和行動綱領中關於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的方針、任務和解決方案。
重點是完善中央關於加強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的決議,並結合行動綱領,以便在中央第二次會議通過後立即實施。
明確傳達繼續堅決、堅持、加強打擊“內敵”、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與經濟社會發展及兩位數增長目標相結合的信息。
政府黨委、國會黨委將密切配合,指導完成向國會提交特別決議草案,以便及時將黨關於處理違法行為的方針制度化。
各機構繼續加快審查進度,按照既定計劃和方案彌補機制、政策、法律方面的漏洞和不足…

ACV公司發生的案件表明舊違規行為仍在重演
總書記要求必須加強權力控制,監督方針、政策的執行,加強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與建設兩級地方政府機構,特別是基層機構相結合。
將檢查和監督工作重點轉向早期、遠程預防的目標;從一開始就對執行方針、政策、國家級重點工程和項目以及地方項目進行監督,在運行過程中控制權力,在形成違規行為之前發現風險。
“總書記指出,ACV公司發生的案件表明,如果沒有有效的預防機制,舊的違規行為仍會重演”,鄧文勇通報。
因此,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織按照被賦予的職能和任務,監督各機構和地方的活動,在兩級政府機構運行中。
監督執行政治局關於權力控制和預防、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的規定,首先是在幹部工作中…
他補充說,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加強監察、檢查、調查、起訴、審判腐敗、浪費、消極案件;徹底處理嚴重、複雜、社會輿論關注的案件。
其中總書記指出必須集中調查、嚴肅處理與環境保護、食品安全、龍城機場項目、土地、金融、銀行領域相關的違規行為,以繼續強烈警示、警告,防止違規行為反覆發生。
總書記要求加強預防和打擊浪費、消極現象與國家新發展階段的要求相結合。據此在所有領域全面開展這項工作,不僅限於工程和項目。
同時加強行政改革、數字化轉型與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的要求相結合。
加快完善國家數據庫、專業數據庫互聯互通的進度,以便在電子環境中實施公共服務,限制與民眾和企業的接觸,限制騷擾和消極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