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7日上午继续第二届会议议程,在小组讨论中审议《计量法》修订草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参加河内市代表团第一组讨论时发言,提出修订该法需与保障交易公平、提升生产率和质量、增强技术自主能力相结合,并具体化越共中央政治局第57号决议和书记处第38号指示。
苏林表示,计量是专业领域,但直接影响到民众日常生活和国家经济能力,从电费、水费到科技产品质量都涉及计量。他指出,计量偏差可能给民众造成损失,使企业失去市场,甚至影响涉及生命安全、真伪判断和是否违法的重大决定;有时仅依据测量指标和结果,就可能得出是否犯罪、是否违法的结论。因此,他强调计量法的意义重大,不只是普通民生问题。
针对草案具体内容,苏林提出四项意见。第一,发展计量能力以服务提升经济自主能力,认为掌握技术必须具备测量和验证产品质量的能力,计量跟不上则研究成果难以走向生产,企业难以深入参与价值链;国家应保障市场尚不能满足的国家计量标准体系,同时为企业投资和提供平等服务创造条件,设备投资须与专家培训、运行经费相结合,避免购置先进设备却无法使用造成浪费。
第二,减少事前检查须与有依据、有责任的事后检查同步推进。苏林赞同将部分计量服务转为能力公布和自我负责(草案第25条),但要求区分按市场需求开展的自愿性活动与服务于国家管理的强制性检定、试验;能力公布应简单、公开,不能变成申请—审批手续;暂停服务提供机构须透明,采用适当的认可结果,避免要求企业重复证明已评估确认的内容。他还要求基于风险和有明确依据开展检查,明确责任并控制免检、减检(草案第43条第6款),不能让合规良好的企业被多次检查,而有舞弊迹象的地方却未被发现;免检、减检不等于免除对第2类测量器具的强制性控制措施,计量保障计划属自愿性质,优先顺序须基于可验证的结果,有违规迹象时主管部门仍须依法检查以防政策被利用。
第三,数字化转型须提高测量结果可靠性并降低执行成本,苏林同意将计量活动数字平台确定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平台的组成部分。第四,必须在出现计量偏差、作弊时彻底保护民众权益。苏林表示,草案已记载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第52条),问题在于民众如何行使这一权利;发现电表、水表、加油机作弊时,须确定时间、影响范围、多收金额以及退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