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订草案提出,将适用死刑的罪名从目前的10项缩减至4项。根据草案,拟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暴乱罪(第112条)、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罪(第142条)、非法买卖毒品罪(第251条)、反人类罪(第422条)和战争罪(第423条)。此外,反对人民政权的恐怖主义罪(第113条)拟并入恐怖主义罪(第299条),从而再减少一项死刑罪名。
草案保留死刑的4项罪名为:叛国罪(第107条)、杀人罪(第123条)、恐怖主义罪(第299条)和非法生产毒品罪(第248条)。起草机构表示,死刑仅维持对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高的犯罪适用,以继续制度化越南共产党关于研究缩小死刑适用范围的主张。
在经济犯罪方面,草案拟将多项罪名的罚金数额提高一倍,并上调入罪门槛。走私罪的商品价值门槛拟从1亿越南盾提高至2亿越南盾,商业法人最高罚金升至300亿越南盾。生产、销售违禁品罪对个人的最低罚金从1亿越南盾提高至2亿越南盾,最高从10亿越南盾提高至20亿越南盾;对商业法人的最低罚金从3亿越南盾提高至6亿越南盾,最高从50亿越南盾提高至100亿越南盾。逃税罪的刑事追诉门槛拟从1亿越南盾提高至2亿越南盾,个人最高罚金升至90亿越南盾,商业法人升至200亿越南盾。
公安部解释称,提高罚金旨在与宪法规定和行政处罚法律中提高处理力度的趋势相适应。起草机构指出,现行刑法中许多罪名的罚金标准与2015年相比已不适应物价和经济条件变化: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最低工资为115万越南盾,现已升至253万越南盾,增长超过一倍;2015年人均GDP估计为4570万越南盾,2025年估计达1.255亿越南盾。因此草案基本将定罪量刑罚金提高一倍,以增强威慑和预防犯罪效果。
草案还拟新增7项罪名,包括侵犯消费者权益罪(第182条)、侵犯个人数据罪(第281条)、妨碍个人数据保护活动罪(第282条)、违反加密资产及加密资产市场规定罪(第191条)、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罪(第291条)、资助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罪(第292条)以及组织或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罪(第311条)。起草机构称,新增罪名旨在及时打击消费者权益、个人数据、高科技、网络空间、加密资产等领域新出现的社会危险行为。
此外,草案拟将非监禁改造刑罚扩大适用于10项罪名,以符合国际鼓励发展非监禁措施的趨勢。起草机构认为,这有助于减少对犯罪人就业、收入和家庭关系的影响,体现刑法的人道政策。草案同时规定,服刑期间若被判刑人违反义务,法院可决定将非监禁改造转为有期徒刑,以确保判决的严肃性和执行效力。目前该草案仍在国会审议阶段,尚未表决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