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16岁男学生骑摩托车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被测出时速82公里,遇交警示意停车时掉头逆行逃离,事后被交警查获并立案处理五项交通违法行为。
据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通报,10月16日上午7时05分左右,老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陆路交通警察第3组在Âu Cơ路巡逻管控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超过规定时速42公里。交警示意停车检查,驾驶人未服从,而是掉头驶入设有禁止逆行标志的道路逃离。工作组随后采取业务措施将车辆拦停,核实驾驶人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
交警对这名男学生制作了五项行政违法笔录:超速20公里以上、缺少左侧后视镜、不服从交通管控人员指挥、驾驶无车辆登记证件的车辆、在设有禁止标志的道路上逆行。上述行为依据政府第168/2024/NĐ-CP号议定及第238/2026/NĐ-CP号修订议定认定。
按成年人标准计算,五项行为的罚款平均合计约2000万越南盾。但违法行为发生时B.N.G.已满16岁、未满18岁,依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134条第3款,这一年龄段人员的罚款不超过同等行为成年人罚款标准的一半。
老街交警建议家长加强管理和教育子女,不要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使用;同时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限速、标志和执法人员指挥,避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