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近日就加快辖区内旧公寓改造重建进度发出文件,其中涉及平贵坊清多宿舍区8栋旧公寓(I、II、IV、VI、VIII、X、XI等楼块)的搬迁工作。市政府责成平贵坊人民委员会研究并考虑,对已获市人民委员会授权的公寓业主和使用人发布强制搬迁决定。
胡志明市建设厅专业检查处副处长黄黎功长此前介绍,该8栋旧公寓项目的补偿与安置方案已由原平盛郡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6月27日以第4744号决定批准。市政府也已同意按已批准的方案对1、2、8、9、10、11号共6个楼块实施搬迁。据投资方报告,目前已有超过80%的住户同意搬迁,投资方仍在继续动员其余住户。搬迁决定的权限属于平贵坊人民委员会。
清多宿舍区建于约1968年至1972年,主要工程在1975年前完成,全区分22个楼块、约4300套住房,曾被视为当时西贡较现代化的居住区之一。使用数十年后,该区公寓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017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定清多住房发展股份公司为清多宿舍区8栋旧公寓项目的投资方,规模约73211平方米;补偿安置方案直到2025年6月才获批。
按照市政府文件,搬迁完成后,投资方将拆除旧公寓并按规推进项目。市财政厅被要求指导已完成鉴定的坊完成鉴定经费决算,并按规定考虑补充地方经费。对于63栋需拆除的公寓,16个坊人民委员会须核查住户临时安置需求、安排临时安置和安置房、主动制定搬迁方案并发放租房补贴,同时向业主、运营管理单位通报鉴定结论,在结构严重损坏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限制人员聚集,在等待拆除改造期间定期检查消防与救援安全。
对于不属于拆除范围的458栋公寓(509个楼块),41个坊人民委员会须尽快排查分类、安排资金进行改造维修,指导业主和运营管理单位在结构损坏区域(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附近)设置警示标识,修复加固现有结构受损部位和技术系统,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市财政厅与建设厅将继续研究并向市人民委员会提出旧公寓改造重建的建议,并与规划建筑厅尽快核查确定适合的规划建筑指标以吸引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