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近日就加快轄區內舊公寓改造重建進度發出文件,其中涉及平貴坊清多宿舍區8棟舊公寓(I、II、IV、VI、VIII、X、XI等樓塊)的搬遷工作。市政府責成平貴坊人民委員會研究並考慮,對已獲市人民委員會授權的公寓業主和使用人發佈強制搬遷決定。

胡志明市建設廳專業檢查處副處長黃黎功長此前介紹,該8棟舊公寓項目的補償與安置方案已由原平盛郡人民委員會於2025年6月27日以第4744號決定批准。市政府也已同意按已批准的方案對1、2、8、9、10、11號共6個樓塊實施搬遷。據投資方報告,目前已有超過80%的住戶同意搬遷,投資方仍在繼續動員其餘住戶。搬遷決定的權限屬於平貴坊人民委員會。

清多宿舍區建於約1968年至1972年,主要工程在1975年前完成,全區分22個樓塊、約4300套住房,曾被視為當時西貢較現代化的居住區之一。使用數十年後,該區公寓老化,存在安全隱患。2017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指定清多住房發展股份公司為清多宿舍區8棟舊公寓項目的投資方,規模約73211平方米;補償安置方案直到2025年6月才獲批。

按照市政府文件,搬遷完成後,投資方將拆除舊公寓並按規推進項目。市財政廳被要求指導已完成鑑定的坊完成鑑定經費決算,並按規定考慮補充地方經費。對於63棟需拆除的公寓,16個坊人民委員會須核查住戶臨時安置需求、安排臨時安置和安置房、主動制定搬遷方案併發放租房補貼,同時向業主、運營管理單位通報鑑定結論,在結構嚴重損壞區域設置警示標識並限制人員聚集,在等待拆除改造期間定期檢查消防與救援安全。

對於不屬於拆除範圍的458棟公寓(509個樓塊),41個坊人民委員會須儘快排查分類、安排資金進行改造維修,指導業主和運營管理單位在結構損壞區域(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附近)設置警示標識,修復加固現有結構受損部位和技術系統,並按規定定期檢查維護。市財政廳與建設廳將繼續研究並向市人民委員會提出舊公寓改造重建的建議,並與規劃建築廳儘快核查確定適合的規劃建築指標以吸引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