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警方10月18日上午通报,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已对10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罪名是“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涉及一个在越南多省市活动的生产、销售假药网络,警方认定其通过社交网络向全国客户销售宣称治疗鼻炎、鼻窦炎、胃病及消瘤的药品。
警方材料显示,案件线索最初来自新梅坊公安对1996年出生的当地女子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的调查。警方认定她在网络上销售假药,随后将信息移交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核实。2026年6月2日,警方在掌握证据后对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点实施紧急搜查,查获与鼻炎、过敏性鼻炎特效药经营相关的多件物品和文件,以及79瓶成品药。
警方认定裴氏春直接参与一个由1972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金成乡的裴文长(Bùi Văn Trường)为首的制售假药网络。6月4日,新梅坊公安与省经济警察处配合,对裴文长在金成乡的住所和工作地点实施紧急搜查,查获与生产、买卖鼻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药品相关的物品、文件和大批成品药。
调查显示,裴文长直接组织生产假药。他利用其父亲职业的声誉和名义,购买各类草药、西药以及机器设备,在家中自行生产宣称治疗鼻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产品。他将西药与药材混合后包装、贴标,并虚假宣传产品“100%由草药按祖传秘方制成”。
为打开销路,裴文长联系多名在网络上有影响力的人员,包括意见领袖(KOL)、页面和群组管理员,建立广告和分销体系。警方认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长等人通过这一体系向全国数千名客户销售鼻炎、过敏性鼻炎药品,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