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警方10月18日通报,已对一个制售假药团伙立案起诉,并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起诉10名嫌疑人。该团伙由54岁的裴文长(Bùi Văn Trường,海防市金成乡)为首,活动范围涉及多个地方,主要通过互联网广告和销售药品。
案件始于乂安省新梅坊警方的日常掌握,发现30岁的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住新梅坊)有在社交媒体上销售假药的迹象。6月2日,警方紧急搜查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点,查获与经营宣传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药品相关的多份文件,以及79瓶成品药。根据口供和收集到的材料,调查机关认定裴氏春参与了裴文长为首的制售假药团伙。
两天后,职能力量搜查裴文长位于海防市金成乡的住所和工作地点,发现多件成品药以及机器、设备和相关文件,涉及宣传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和肿瘤的药品。初步调查显示,裴文长利用其父的职业信誉和名义组织生产药品,购买草药、西药及机器工具回家自行混合,生产被介绍为治病药品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不遵守流程,成分未准确量化,混合后的药品被包装、贴标,并宣传为完全由草药按“祖传秘方”制成的产品。
为扩大市场,裴文长联系了一些在社交媒体上有影响力的人(KOL)以及页面、群组管理员来推广和分销产品。团伙中的其他嫌疑人从裴文长处拿到药品后,继续分装、包装、印制自己的标签,并广告销售给消费者以牟利。调查机关认定,2026年2月至6月,通过社交媒体广告和分销系统,裴文长及其同案犯向全国数千名顾客销售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的药品,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
搜查团伙成员的住所和工作地点时,职能力量查获约2万瓶成品药、100多公斤用于制药的原料、两台磨药机、一台工业烘干机以及8.5亿越南盾现金。乂安省警方提醒民众在购买和使用社交媒体上宣传的药品时要谨慎,不要相信夸大功效或未经检验的治病承诺,应选择来源明确、获准流通的药品,并在合法经营场所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