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18日表示,已就“生产、买卖假药”罪名对一起案件立案起诉,并对10名被告作出起诉决定。调查机关认定,该团伙在多个省市活动,由居住在海防市的金成乡人裴文长(1972年生)为首。

据调查,裴文长直接组织生产假药。他利用父亲职业的声誉和名义,购入草药、西药以及机器设备,自行生产被宣传为可治疗多种疾病的药品。生产过程中不遵守流程,也不准确计量成分;他将西药与药材混合后包装、贴标,并虚假宣传产品是依照“祖传秘方”100%由草药制成。

为扩大市场,裴文长联系了一些在网络上有影响力的人(KOL)以及各页面、群组的管理员,为产品做广告并分销。下线收到货物后继续分装、包装、自行印制标签,再广告并销售给消费者以牟利。调查机关认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长等人通过上述网络广告和分销系统,向全国数千名顾客销售标称“祖传东医”、宣传治疗鼻窦炎和过敏性鼻炎的药品,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

案件的发现始于对裴氏春(1996年生,住乂安省新梅坊)的调查。警方发现她有在网上销售假药的迹象,2026年6月2日对其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与经营宣传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药品相关的多份材料以及79瓶成品药。根据其供述和收集到的材料,调查机关认定她参与了上述团伙。6月4日,警方继续对裴文长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

搜查中,职能部门查获约2万瓶成品药、100多公斤用于制药的原料、2台磨药机、1台工业烘干机以及8.5亿越南盾现金。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表示,正继续依法调查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