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兴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10月16日对一起涉及柬埔寨的洗钱案件作出起诉决定,以“洗钱”罪起诉两名嫌疑人,并以“赌博”行为起诉另外三名嫌疑人。相关诉讼决定已获兴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根据调查材料,1993年出生的范氏绵(Phạm Thị Miên,海防市富泰乡良舍北村人)与2000年出生的范兴维(Phạm Hưng Duy,海防市莱溪乡越兴村人)因有求职需求,在社交平台Telegram上加入名为“木牌黑名单”的群组,随后被群内身份不明人员介绍前往柬埔寨从事转账工作。
两人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在MB、BIDV、Vietcombank、VietinBank、ACB、SHB、KienlongBank、Techcombank、HDBank等多家银行开设账户,并将账号、网银登录名、密码及邮箱交给上述人员,还提供OTP验证码供对方在其设备上登录。2025年8月前后,两人前往柬埔寨,被接至木牌—西宁口岸附近巴域(Bavet)的一家公司。
调查机关称,两人的工作是待在办公室内,遇有转账需要人脸识别时,由对方递来手机进行面部扫描以完成转账,相关交易金额为1000万越南盾以上。
兴安省公安厅描述的洗钱手法是:网络赌博人员向赌博网站充值,款项进入此前由绵、维提供的银行账户;柬埔寨一方收到钱后在不同银行账户间划转。对于1000万越南盾以上、需生物识别验证的交易,由绵、维进行人脸扫描认证。调查机关认为,提供账户和人脸认证、经多个账户转移资金,帮助赌博及组织赌博人员规避职能部门对赌资流向的发现,并将非法资金变为合法资金。
兴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已对范氏绵、范兴维以“洗钱”行为起诉,同时以“赌博”行为起诉该案另外三名嫌疑人。兴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局表示,正继续调查并扩大案件,查明相关人员的角色,依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