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10月18日发布第9608/NHNN-CSTT号文件,要求各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在开展业务时加强对担保资产的管理。文件明确提出,担保资产估值须贴近市场价格,并定期更新、重新评估其价值。
文件要求各机构严格控制信贷审批和担保资产管理的质量,尤其要管控当前阶段通过重新评估抬高担保资产价值的做法,并核查接收、估值、管理和处置担保资产各环节是否遵守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国家银行还要求根据各类担保资产的风险程度和流动性特点,确定合适的贷款价值比。
在贷后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密切跟踪贷款存续期间担保资产的状态和价值,在价值下降时及时采取补充、调整或处置措施,以保障债务回收能力、减少风险发生时的损失;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担保资产处置和债务回收中的困难。
同一文件还涉及不良贷款和经营质量问题。国家银行要求密切跟踪各贷款组别,尤其是第二组贷款和不良贷款,关注表外及已重组债务等潜在风险,评估客户恢复能力,防止逾期贷款转为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规模和增速较高的机构,要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国家银行要求各机构如实反映信贷质量,不得隐瞒不良贷款或延迟确认风险,按规定足额、及时计提风险准备,并制定增强财务能力、提高不良贷款覆盖率的计划。文件还要求严格控制应收利息,尤其是金额大、期限长或难以收回的部分,同时管控分红和利润分配,使经营结果反映机构实际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