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在10月18日发布的银行业管理文件中要求各信贷机构下调存款利率,其中6个月及以上期限的挂牌存款利率至少降低0.5个百分点。文件同时要求银行不得竞相抬高存款利率、以不正当竞争扰乱货币市场。

在贷款端,国家银行要求银行对生产经营领域和优先领域将年利率下调1.5至2个百分点。国家银行表示,不遵守降息要求的信贷机构将被重新审视今年剩余信贷额度、明年获配更低指标,或被要求适用更高的安全比率。

这一要求出台的背景是存款利率持续处于高位。自4月底以来,全系统最高挂牌利率(不含大额存款或贵宾客户)升至每年7.6%至7.8%区间;多家银行的实际优惠利率在每年8.5%至9.5%之间,且不设最低存款金额要求,或仅要求1亿至2亿越南盾。

国家银行还要求银行优先向生产经营以及科学技术、创新等增长动力领域配置资金,对潜在风险领域和大额未偿客户群体严格控制信贷。银行不得为扩大贷款规模而降低条件或牺牲信贷质量,须确保资金来源与运用平衡、控制流动性风险、减少期限错配。

在风险管理方面,银行需跟踪拥有共同管理人、持股超过注册资本5%、共用抵押资产、资金集中于同一项目或共有还款来源的客户,以识别信贷集中风险。国家银行禁止编造信贷档案以挪用贷款资金、规避信贷限额规定或逃避资金流向监管,并要求信贷机构如实反映信贷质量,不得隐瞒坏账或延迟确认风险。